楼宇LED显示屏集中招标公告
楼宇LED显示屏集中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三亚市分行楼宇LED显示屏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三亚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三亚市分行楼宇LED显示屏集中采购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为加强分行文化建设,拟为分行办公楼一楼候客处、正门楼梯口处、二楼走廊两侧各建设一套全彩拼接显示屏,屏体面积约20平方米,LED屏幕可同步播放视频,也可异步播放视频。办公楼正门楼顶处建设一套全彩LED显示屏,滚动/静态显示相关金融政策等文字信息,屏体面积约8平方米。项目包含3年全维保服务。
4.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为参加竞磋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征信报告),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 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4) 供应商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竞磋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磋商项目的响应。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7)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人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磋商。
(8) 供应商应提供所投标LED产品原厂授权书及原厂正品证明,应在海南本地设有原厂售后服务中心(或原厂授权售后服务中心)。
(9) 供应商应有为相关单位建设同类LED显示屏项目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10)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取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证书及产品检测报告。
(11)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取得国家有权部门颁发的“新型低功耗高均匀度的LED显示屏”证书。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磋。
5.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领取:
(1) 领取时间: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现场文件领取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鹿回头路16号半山半岛帆船港商业区 B08楼。
(3) 磋商文件领取联系人:孙斌
(4) 联系方式:0898- ********
(5)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6.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8年5月7日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至国家开发银行三亚分行办公室处(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鹿回头路16号半山半岛帆船港商业区B08楼)。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7.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18年5月7日9:30 (北京时间)国家开发银行三亚分行2楼202会议室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派授权代表按要求出席项目采购会议。
采 购 人:国家开发银行三亚市分行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鹿回头路16号半山半岛帆船港商业区B08楼
邮 编:572099
联 系 人:孙斌
电 话:0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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