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纵十路等五条道路设计招标公告
长宁纵十路等五条道路设计招标公告
长宁纵十路等五条道路设计招标公告
依据东宝区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东财采计【2018】558号要求,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接受荆门市东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就长宁纵十路等五条道路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JMZFCGJYB-2018-072
二、项目名称:长宁纵十路等五条道路设计
三、标段划分及设计内容:
一标段:长宁横二路、长宁纵十路;
二标段:长宁纵七路、长宁横五路、长宁纵五路;
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设计内容:道路、排水、交通工程、综合管沟、绿化、路灯、供水等。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约400万元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供应商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则不提供)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证明(如缴税发票或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银行扣税的回单);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5、供应商应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1、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4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则不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不良失信记录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18日9:00时,如迟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八、开标地点:东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211室(东宝工业园长兴大道-东宝政务中心D4栋)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荆门市东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荆门市东宝工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室)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荆门市东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7日
标签: 道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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