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大庄镇河阳中心小学夏季校服制作招标公告
沂南县大庄镇河阳中心小学夏季校服制作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1、小学男女生夏季校服:男生:短袖、长裤。女生:短袖、短裙(膝盖位置)
2、幼儿园男女生夏季校服(男生:短袖、短裤;女生:短袖、短裙)。二、数量价格
小学校服数量约500套(以实际征订人数为准),价格范围:50-55元/套;幼儿园校服数量约100套(以实际征订人数为准),价格范围:40-50元/套。
三、总体要求
1、校服设计能够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符合学生的日常学习、活动需要,款式设计清新,穿着舒适,简洁大方,能充分体现学生的精神风貌、时代气息和青春朝气。布料质量和安全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面料优质、透气、轻便、有弹性;颜色正,不褪色,不变形。制作工序严谨,工艺精良,物美价廉。同时能体现我校的文化元素,如校徽、logo、文字等。
2、面料要求:“涤盖棉或CVC”面料(含棉量不低于50%)。
3、设计要求:上衣嵌入荧光条。
四、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服装生产企业(或工厂),具有服装生产资格,必须为独立法人,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通过当年工商年审,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上。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1年以上的服装生产年限。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设计和生产能力,确保按时交货。
4、投标单位具备较好的诚信基础和优良的售后服务。
5、投标单位中标后,在不影响价格和面料质量的前提下,应满足我校对校服式样细节、颜色搭配等方面提出的修改要求。
6、中标单位供货的校服应与中标确定的样服完全一致,如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负。
五、招标程序
1、报名时间:请投标单位于2018年4月28日16:00前到我校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时间另行确定,届时将提前2天通知投标单位。
2、报名地址:沂南县大庄镇河阳中心小学(大庄镇东虹路2000号)
联系人:孟凡明 联系电话:186*****135
3、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向我校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企业基本情况书面介绍或宣传图册,质量保证书、服务承诺书。
未提前到县教体局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投标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单位,报名时不予受理。
4、审核。报名结束后,我校安排专人对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登记,并将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单位名单报县教体局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审核结果反馈到我校后,由我校通知入围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时间和要求。
5、投标:投标时,投标单位法人或经县教体局视频录像审核备案的代理人参加,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同时要携带样服(5套以内)和相应数量塑料模特,样服内外不得标注含有生产厂家及其他学校的文字、图标等信息,塑料模特上不得含有任何文字和图标信息。
为确保招标正常秩序,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信誉保证金人民币现金5000元。
投标单位须达3家及以上,如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由校服选用采购小组直接与投标单位议价。
6、评标:投标单位法人按时签到并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后,学校召开投标单位法人会议,说明有关事项,提出相关要求;然后由投标单位法人从一年级学生家长名单中随机抽取40名以上的家长代表(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提前打印好学生父母姓名和联系电话),当场由学校工作人员以开家长代表会的名义通知他们携带身份证在1个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会议(以实际签到的人数为准,一般不少于20人)。家长代表签到后,由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向家长代表说明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评标前,投标单位法人和家长代表签到后分开安置,封闭监管,上交通讯工具,不得对外联系;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安置室,确需离开安置室的须由学校工作人员和其他投标单位人员陪同;投标和评标双方人员不得接近对方所在区域,不得相互接触、交流。如有违反,分别取消当事人投标或评标资格。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在通知家长代表期间,学校统一发放口取纸(三栏大号规格),由投标单位分别在第二行、第三行填写好面料成分和价格,并粘贴在样服左上部位置。在家长代表签到完毕后,由投标单位现场抽取样服编号,并填写在口取纸第一行的中间位置,随后由学校工作人员或投标单位人员将样服送至评选地点摆放好。样服编号所属投标单位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评标采取实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由每位评标人填写1件样服编号投票(如投票结果出现得票数相同时,则进行第二轮评选,以此类推),直至最后评选出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样衣。
中标样服确定后,再由评标人集体讨论,对面料成分、样式细节、颜色搭配、标牌式样等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校服中标单位协商处理。
评标时,准许投标单位法人在远离评标人的指定位置现场监督,但不得喧哗,不得有干扰评标的言语和动作。评标过程全程录像、照相。
7、未中标单位的样服和信誉保证金于开标结束后当即返还。中标样服经学校和中标单位法人签字后当场封存,信誉保证金可冲抵质量保证金。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料不予退回。
8、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协商签订《校服供货合同》,同时向我校缴纳校服质量保证金(每套10元),满6个月后校服无普遍质量问题退还质量保证金。《校服供货合同》复印件由我校负责报送县教体局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9、中标单位送交校服时,学校验收后如无普遍质量问题,由双方共同随机抽取4套校服封存,其中2套由双方共同送市级以上法定质检部门进行检验,2套封存迎接国家、省有关部门抽检,未被抽检到的年终退还给中标单位。未取得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前或者成衣质量检验报告不合格的,校服不得发给学生,由中标单位自行收回,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中标单位信誉保证金不予退回。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由我校复印存档并报县教体局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一份。
10、中标单位送达“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增值税发票(二者缺一不可)后1个月内,学校一次性付清校服款。
11、中标单位按不低于校服采购总数的2%向家庭贫困学生无偿提供校服。
六、违规处理
1、投标样服内外标注含有生产厂家或其他学校名称的文字、图标等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本次校服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单位向我校相关人员请客送礼或在投标时弄虚作假、故意扰乱投标秩序的,取消其本次及今后参与我校校服投标资格,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单位以挂靠、委托、转包、分包、零工等形式生产校服的,终止其本次供货合同,取消其参与今后我校校服投标资格。
4、中标单位违反《校服供货合同》有关条款的,按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存在以上违规情形的,我校将上报县教体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投标即同意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各项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沂南县大庄镇河阳中心小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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