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东湖镇祠台村骨灰存放楼工程招标公告
连江县东湖镇祠台村骨灰存放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功招[2018]1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东湖镇祠台村骨灰存放楼工程建设单位为连江县东湖镇祠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东湖镇祠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东湖镇祠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连江县东湖镇祠台村骨灰存放楼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元,K值10%,发包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连江县范围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外地在连江县备案注册的并在当地办理了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开户许可证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3日上午09 时00 分至11时 30 分,下午03 时00 至05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江县东湖镇祠台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5号楼202室 邮编:350500
电话:130*****333传真:****-********
联系人:吴工
招标人:连江县东湖镇祠台村民委员会
地 址:连江县 邮编:350500
电话:180*****903联系人:江先生
标签: 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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