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基地仪器——清新空气站招标公告

实验基地仪器——清新空气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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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委托,就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TZB-H180316CWZ

二、项目名称: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关于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的招标公告

2018-04-26 18: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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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委托,就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TZB-H180316CWZ

二、项目名称: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数量 单位 预算总金额(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内容备注

1 1 批 701000.00 站点内监测负氧离子、β射线法PM2.5分析仪、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气象五参数(风力、温度、湿度、气压)、雨量计 功能站房建设以及站内设备仪器、运输、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比对实验、培训、运行维护、技术服务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六、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8-04-28至2018-05-1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6室)

标书售价: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现金

银行账户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385

供应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05-18 13:30:00

八、投标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大会议室二号)17楼大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8-05-18 13:30:00

十、开标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8楼)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大会议室二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类型:项目保证金

项目保证金:10000.00元

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38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其他事项:

十四、招标文件:

详见附件。

十五、公告发布范围: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杭州财税网、 中国杭州门户网站、 杭州政府采购网。

十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地址:采荷支路5号

联系人:吴玉红

联系电话:********7002

2、采购机构

采购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01-1706房

联系人:姚澎涛、盛宽

联系电话:********

传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杭州市财税大楼

投诉受理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3325






采购内容备注

1

1

701000.00

站点内监测负氧离子、β射线法PM2.5分析仪、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气象五参数(风力、温度、湿度、气压)、雨量计

功能站房建设以及站内设备仪器、运输、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比对实验、培训、运行维护、技术服务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六、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8-04-28至2018-05-1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6室)

标书售价: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现金

银行账户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385

供应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05-18 13:30:00

八、投标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大会议室二号)17楼大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8-05-18 13:30:00

十、开标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8楼)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大会议室二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类型:项目保证金

项目保证金:10000.00元

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38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其他事项:

十四、招标文件:

详见附件。

十五、公告发布范围: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杭州财税网、 中国杭州门户网站、 杭州政府采购网。

十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地址:采荷支路5号

联系人:吴玉红

联系电话:********7002

2、采购机构

采购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01-1706房

联系人:姚澎涛、盛宽

联系电话:********

传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杭州市财税大楼

投诉受理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3325


杭 州 市 林 业 科 学 研 究 院

(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采购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CTZB-H180316CWZ

采购人: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四章 采购合同........................................................................................................................... 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第六章 采购项目总体要求............................................................................................................ 59

第七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61

第八章 评标办法........................................................................................................................... 88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委托,就该院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采购文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TZB-H180316CWZ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功能站房建设以及站内设备仪器、运输、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比对实验、培训、运行维护、技术服务

1

70.10

站点内监测负氧离子、β射线法PM2.5分析仪、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气象五参数(风力、温度、湿度、气压)、雨量计

部分允许进口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六、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 28日至2018年 5月10 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6室)

标书售价: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现金

银行账户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385

供应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5月18日13时30分

八、投标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二号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8年 5月18日13时30分

十、开标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二号开标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类型:项目保证金

项目保证金:10000元

保证金交付方式:电汇/网银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38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十二、质疑和投诉: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其他事项:

1. 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

2.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

3.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4.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投标供应商应为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请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g.hzft.gov.cn)进行注册并将资料提交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

5.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层1701室,联系人:张女士、陈先生,联系电话:****-********

十四、采购文件:

详见附件。

十五、公告发布范围: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杭州财税网、 中国杭州门户网站、 杭州政府采购网。

十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广济路34号

联系人:任晓旭

联系电话:****-********

2、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6室

联系人:姚澎涛、盛宽

联系电话:0571-********

传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杭州市财税大楼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2018年4月 2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

名称

内容

1.3

采购人

名称: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广济路34号

联系人:任晓旭

联系电话:****-********

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6室

联系人:姚澎涛、盛宽

联系电话:0571-********

传真:****-********

邮编:310004

Email:********0@qq.com

1.8

答疑会

不召开

1.9

分包

不允许分包

3.3.4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签署、盖章。

3.3.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一份。

3.3.6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须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3.5.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按“招标公告”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必须将从投标人企业账户交纳至招标文件规定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日前到帐,交纳凭证复印件(电汇凭证或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编入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交纳凭证或投标截止日前保证金未到帐视作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6.1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内

4.1.1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须密封。

所有投标文件可密封为一包【其中报价文件(含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单独密封(否则如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也可以按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密封。

4.2.1

投标截止时间

按“招标公告”规定

4.2.2

投标地点

按“招标公告”规定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按“招标公告”规定

6

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

企业信用融资

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本招标文件尾页《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g.hzft.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8

政策扶持

小型、微型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已注册正式进入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此项扶持政策。

9

信用记录

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详细处理办法如下:

(1)“被拒绝情形”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2)查询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进行,并以书面形式留存备案。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存在“被拒绝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被拒绝情形”。

(4)投标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5)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10

特别提示

根据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本项目开标程序为:

采取先拆封商务技术文件,后拆封报价文件的顺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查验、核实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的(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含开标<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下同)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资信、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评审地点,并告知投标人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投标文件,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采购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否则如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投标人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的得分情况。

(5)拆封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6)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投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签发: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平台上对外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1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杭价费〔2003〕148号标准收取,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1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或其他非现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接收人:合同甲方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结束

履约保证金退还:有效期限满后,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1、实施依据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

1.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3、定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

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及进口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1.4、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费用

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答疑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答疑会后,采购人按本章2.4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1.11、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

1.12、偏离

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

1.13、其他说明

1.13.1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1.13.2▲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

1.13.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3.4 招标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13.5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3.6乙方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甲方积极配合。

1.13.7项目资金为财政性投资,资金已落实。

1.13.8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1.1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或者未划分标项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3.10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人员、荣誉、知识产权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

1.13.11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有效标中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取技术分最高者;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

1.13.12供应商之间的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F.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G.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上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的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无效。

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组成

2.1.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2.1.4第四章 采购合同

2.1.5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6第六章 采购项目总体要求

2.1.7第七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2.1.8第八章 评标办法

2.1.9补充文件

2.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3、招标文件的质疑

2.3.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2.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四)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2.3.3质疑期限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3.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3.5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2.3.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

2.4、招标文件的澄清

2.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投标人需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4.2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4.3 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4.4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4.5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4.6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招标文件的修改

2.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招标文件。

2.5.2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5.3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5.4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5.5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5.6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5.7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4款规定。

2.5.8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9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

3.1.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2、投标文件组成

3.2.1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

4)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5)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3.2.2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另随身携带1份)(法定代表人参与不需提供此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文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5)偏离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政承诺书;

8)相关业绩;

9)其他资信资料;

10)提供针对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

11)供货清单

12)产品配置清单;

13)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清单表;

14)选配件、常用维修配件清单;

15)技术服务说明;

16)售后服务说明;

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格式和内容要求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3.2款中规定的顺序及采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

3.3.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明确,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

3.3.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并注明“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4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5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6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4、投标报价

3.4.1 ▲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

3.4.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及服务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

3.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4 ▲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

3.5、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3.5.2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凭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3.5.3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原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3.5.4 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8)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6、投标文件有效期

3.6.1 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

3.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6.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所投标项名称、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封口处应有盖单位公章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1.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4.2、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2.5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

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投标人在投标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邮寄到达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4.3.2 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所投标项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

4.3.3 投标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采购人撤标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补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但开标以后要求撤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4、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

4.5、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标项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2)可按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5.1、开标

5.1.1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5.1.2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且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随身携带(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由社保机构在采购活动期间(采购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出具)。

5.1.3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

对现场接受采购响应文件的,由现场工作人员接收采购响应文件并登记,请供应商代表对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对供应商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

提请供应商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采购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按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供应商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

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供应商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同时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

拆封供应商报价文件,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供应商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5.1.4开标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1.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招标人应在开标时宣读撤回函,并将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投标人。

5.1.6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纠正。

5.1.7如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未到场或者不能出示其身份证件或者未按时签到的),投标人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5.2、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5.3.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5.3.2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

5.3.3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

5.3.4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界定。初步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标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

5.3.5 初步评审工作内容

(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6除符合5.6款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5.4、投标文件的澄清

5.4.1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5.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在投标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投标报价总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如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

当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无效标处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商务报价评标,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6、合理报价澄清说明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投标人在30分钟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7、无效标

无效标情形见《第八章评标办法》

5.8、评标

5.8.1 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

5.8.2 评标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各项评标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供应商,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

5.8.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详见第八章。

5.9、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处理

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2)可按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5.10、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11、确定采购结果

评标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采购人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5.12、结果公告

在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中标结果发布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5.1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

5.13.1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5.1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四)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5.13.3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5.13.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5.13.5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1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5.13.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

5.13.8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

5.14、发出中标通知书

5.14.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应为杭州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应在签订合同前,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将书面资料提交采购机构复核备案。

5.15、签订合同

5.15.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15.2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5.15.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将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汇报。

5.16、履约保证金

5.16.1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缴纳履约保证金。

5.16.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16.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结束后,中标人凭保证金收据无息退还。

5.17、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


第四章 采购合同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合同协议

(甲方)(项目名称)中所需(标项内容)经(采购人)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投标文件(含询标澄清文件)

d.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

2、合同标的物

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见合同特殊条款

5、本合同标的物的实施周期

实施周期:

6、本合同标的物的交货地点及安装地点

交货地点:

安装地点: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章并由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号: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

1.3 “标的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标的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和其他合同约定的服务。

1.5 “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采购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标的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标的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9”质量保证期”系指乙方保证标的物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正常运行,免费解决任何因标的物自身质量造成的问题。也称“保修期”

2、技术规范

2.1 提交标的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标的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的地、标的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标的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标的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标的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标的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工厂交货:由乙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甲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甲方自提标的物:由甲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标的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标的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标的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标的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标的物,乙方通知甲方标的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

7.2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8、保险

8.1如果标的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乙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标的物是按甲方自提标的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甲方办理。

9、服务

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标的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和其他合同约定的服务。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约定。

10、付款条件

10.1付款条件在合同特殊条款中约定。

11、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1.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将每套产品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提供给甲方,技术资料具体包括:

(1)产品样本(中文);

(2)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

(3)安装、调试及维修保养手册(含维修线路图);

(4)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清单;

(5)其它文件。

11.2交货时,以下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标的物一起发运。

(1)产品样本(中文);

(2)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

(3)安装、调试及维修保养手册(含维修线路图);

(4)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清单;

(5)出厂合格证;

(6)质量保修卡和售后服务卡;

(7)其它必要的文件。

11.3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11.4进口设备交货时,需提供相关进口证明完整文件(不仅限于以下):①原产地证明;②报关单;③商检证明;④海(空)运提单;⑤海关完税单;⑥其他资料。

12、质量保证

12.1乙方须保证标的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2.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标的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2.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技术性能、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标的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标的物或部件。

12.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约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2.5合同项下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起计算,具体期限在合同特殊条款中约定。

13、检验和验收

13.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3.2标的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

13.3甲方有在标的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3.4乙方安排对所供标的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13.5标的物安装完毕,联合调试完成,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

14、索赔

14.1如果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技术性能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2.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标的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在根据合同第12条和第13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 根据标的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4.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4.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规定时间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约定时间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5、迟延交货

15.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违约赔偿

16.1除合同第17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款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6.2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

17、不可抗力

17.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税费

18.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19.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合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9.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20、违约解除合同

20.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

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

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20.1.3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20.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20.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20.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

20.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标的物类似的标的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标的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21.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2.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合同修改

23.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4、通知

24.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

25.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适用法律

26.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7、履约保证金

27.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27.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7.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 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保函,或其他甲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汇票或现金。

27.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8、其他未及事宜按合同约定,并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

29、合同生效和其它

29.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9.2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各执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一份。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定义

1.5甲方:本合同甲方系指:。

1.6乙方:本合同乙方系指: 。

1.7现场: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

6、交货方式

6.1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交货方式为:。

6.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标的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

9、服务

9.1安装调试服务:

9.2技术服务:

9.3培训服务:

9.4售后服务:

9.5其他服务:

10、付款条件

发票类型:增值税税票

11、技术资料

11.1合同生效后天之内,乙方应将每套产品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甲方。

12、质量保证

12.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标的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标的物或部件。

12.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2.5合同项下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个月。

13、检验和验收

13.2标的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应在天内组织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

13.5标的物安装完毕,联合调试完成,甲方应在 天内组织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

14、索赔

14.3索赔通知期限:天。

16、违约赔偿

16.2

17、不可抗力

17.2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 天内。

27、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

27.1签订合同后 天,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7.3履约保证金形式。

28、其他未及事宜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

报价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采购人单位名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标项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方:

1、承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20天。

2、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5、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7、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

8、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0、承诺,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行为: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单位地址:邮编:电话: 传真: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投标报价

交货周期

系统质保期

1

功能站房建设以及站内设备仪器、运输、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比对实验、培训、运行维护、技术服务

1

小写:¥

大写:人民币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内所有仪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系统内仪器设施在项目验收通过之日后提供1年质保服务

注:1、具体价格明细详见《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三、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格式

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设备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制造商/产地/品牌

单价

合价

备注

负氧离子监测仪

β射线法PM2.5分析仪

(允许进口)

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

(允许进口)

气象五参数

(允许进口)

雨量计

站房

系统集成

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

投标价格合计(上述各项合价之和)

报价说明:

1)报价包含设备费、相关服务费及利润税金。设备费包括设备本体、随机配送(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的所有费用;相关服务费包括运杂费、清关费(如有)、保险费、到货验收、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等所涉及全部费用。

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除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配合内容外,其他均由乙方完成。所产生费用均应在上表中体现

3)合计费用结转至开标一览表。

4) 表中不得有给予采购人的赠品、回扣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5) 各分项报价应合理,且不得低于成本。

6) 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填写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______(采购人)的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所提供的货物为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由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另附)。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说明:

1)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此函。

2)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的行业类别由评审专家结合投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认定;经认定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3)所投标项内的产品如由多个企业制造的,在填写企业类型时,按产品生产企业中规模最大的企业类型填写。

4)代理商投标,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提供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5)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正式入库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6)证明材料为企业在职员工人数(提供社保缴纳凭证)、营业收入及资产总额(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也可提供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显示信息截图代替相关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

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 日

五、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标项内容)的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公司保证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贵公司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我公司未按上述承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贵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法定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系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及背面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

(采购人单位名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你机构组织的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的开标活动,签署开标活动中需由投标人签署相关文件、澄清答复、说明等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资料。我单位承认授权代表做出的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行为。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日期: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手机: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投标代表参与开标时,需另行随身携带此授权委托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文件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文件委托书

(由授权代表签署时提供)

(采购人单位名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签署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日期: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手机: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投标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电汇凭证或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

备注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须知说明:

1、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发至********0@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

2、将电汇凭证或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编入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将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将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已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需凭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原件或供应商另行开具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以电汇方式汇入供应商的开户银行指定账户。

未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直接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以电汇方式汇入供应商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指定账户。


五、偏离表

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说明(正偏离/负偏离)

填表说明: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均应汇总并填写在此表中。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说明:

1、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负偏离(即:不符点),需逐项填写《偏离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需填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若中标人以未在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离为由,不按招标要求签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重新确定中标单位或另行采购。

3、投标人可调整、修改上述表格。


六、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

(一)资格审查须知

1、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要求澄清。

2、资格审查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不通过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

(二)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表1 强制性资格条件

表附件


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

强制性资格条件表

序号

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对能达到程度的简述(投标人填写)

证明资料附后(盖单位公章)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最近年度的财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应出具验资报告或最近月份的财务报告);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税收(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承诺函(附件一);

注:1、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齐全,不得缺页,否则证明无效。

2、证明材料因具备充分性,与要求相对应,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一:承诺函

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供应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甲单位名称) 、 (乙单位名称)、 ……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甲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主办人, (乙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主办人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主办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授权主办人负责;联合体主办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主办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支付)均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

(5)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4.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 ,送交业主一份,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各 份;副本 份,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各执 份。

签订协议单位:

甲单位名称:(全称)(盖章)乙单位名称: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七、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采购单位):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八、相关业绩表格式

相关业绩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序号

合同编号

用户名称

合同内容描述

合同金额

签约及完成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填表说明:

1) 相关业绩具体指同类产品业绩,合同乙方不一定是投标人。

2) 此表不提供,可视为无业绩。

3) 此表仅提供了格式,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

4) 表后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九、其他资信资料

提供投标人简介、技术力量、资质、信用、荣誉、管理体系认证等资料。(资格审查资料中已提供的不需重复提供)

附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电话

主管部门

单位法人

职务

地 址

传真

单位性质

技术负责人

职务

单位简历及机构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职工总数

共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 人

高级工程师 人,工程师人

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

年营业收入

资质情况

资产总额

信用情况

荣誉情况

体系认证

开户银行

账号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其他说明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十、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内容包括产品技术说明、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验收方案说明。

1、产品技术说明

投标人须对产品主要技术参数、配置水平、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如有)、产品荣誉、产品专利证书;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证明材料;

1)表格格式如下:

附件一 投标产品技术响应表

2)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如有)、产品荣誉、产品专利证书;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投标的产品如有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相关信息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一 投标产品技术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

说明

产品具备的其他技术性能、指标说明

…..

填表说明:

1) 投标响应内容包括对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响应、以及产品具备的其他技术性能、指标说明;

2) 对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响应须逐条一一对应填写;

3) 如有偏离,请将偏离条款在偏离表中集中描述。

4) 表后附投标产品型号的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内容包括各阶段(安装、调试、验收)实施步骤、标准等、实施计划安排。

3、验收方案说明

针对本项目从用户的角度阐述项目验收方法、验收步骤、验收手段、验收合格条件等内容。


十一、供货清单

供货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供货清单

序号

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备注

1

2

3

……

填表说明:

1) 供货清单应为供货到现场的所有设备、资料、备件等,将作为验收的依据,供货清单中包含内容的价格均在《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中投报。意同装箱清单。

2) 如采购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备注栏内进行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二、产品配置清单

产品配置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序号

部件名称/品牌/产地

主要规格

部件功能作用

数量

备注

1

对应产品名称

2

3

……

填表说明:

1) 产品配置清单是对单个产品零部件构成情况的说明。投标人在填写此表时,在备注栏中填写对应的产品序号或产品名称。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三、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清单表格式

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材料及部件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制造商/产地/品牌

单价

总价

对应设备名称

用途

填表说明:

1) 表中所列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均为采购人所有。

2) 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是指为方便甲方使用而提供的、产品能够正常运行并达到招标文件性能之外的辅助性物品。

3) 招标文件中所列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为采购人要求必须配送,投标人应在此表中列出。

4) 除招标文件中所列内容外,投标人自行配送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的,请在此表中列出。

5) 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按实填写。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四、选配件、常用维修配件清单表

选配件、常用维修配件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材料及部件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制造商/产地/品牌

单价

对应设备名称

用途

填表说明:

1) 表中所列内容的价格不包括在投标价中。

2)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所需维修配件和可选件的清单,供采购人选购,并保证在产品寿命期内长期供应。

3) 本表所列项目不计入投标价。

4) 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按实填写。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五、技术服务说明

投标人对培训、咨询等技术服务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十六、售后服务说明

售后服务机构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1、售后服务机构说明包括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详细介绍、资质资格、技术力量、成立时间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保修期说明;

3、售后服务承诺

3.1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承诺包含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处理故障方式及时间;服务计划说明、保障措施;

3.2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维修配件价格等;

4、其他说明

第六章 采购项目总体要求

一、技术标准、规范(不限于以下)

1、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2、行业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3、产品本体、零部件、配件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产品品牌所在国的有关质量标准,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执行两者中更严格的标准。

4、其它相关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生产的产品,并保证其使用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产品具体配置说明、技术指标,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包括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若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与投标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不一致,以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对于非标准和非通用设备,投标人也可提供此前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合同技术规格及最终的性能检验报告(应有用户单位盖章)作为技术支持资料。

2、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技术指标与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做出不利的评审。

3、中标人须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可靠性承担全部责任,须保证合同验收阶段的性能检验报告与投标文件明确的技术指标一致。

4、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获得国家许可;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本项目投标的产品如有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相关信息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应具备相当于或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并能提供更好的性能,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安全性、耐用性。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产品的技术指标进行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做出不利的评审。

7、工作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在采购人所处的条件下正常工作,投标人可以通过现场踏勘进行了解。

8、环境要求

投标产品安装运行对环境的要求应能满足采购人的现有条件,如投标产品对环境有特别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否则,未适应产品安装运行所要具备的环境条件的营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可通过现场踏勘了解采购人能够提供的现有条件。

9、产品本体

产品本体是指产品在工作条件和环境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正常运行就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指标及性能,不需要另外配置其他物品。

10、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另配件、专用工具

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是指与产品相关的辅助性物品,是为方便采购人使用而提供的、不会影响产品本身正常运行。

包括采购人要求随机配送或产品自身随机配送的物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各种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另配件、专用工具的规格、用途、数量、单价和总价,所需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11、选配件及其他

为了保证产品能长期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举与产品配套的选配件及其他设备的清单,具体包括选配件及其他设备的规格、用途、数量、单价和总价,供采购人按需选购。并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保持供应、价格不上涨,该项费用不包括在本次的投标报价之内。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内容及需求”。

四、工作范围

各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1、完成所有产品供货;

2、履行所有规定服务;

3、产品及服务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内容及需求”。


第七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序号

标项名称及内容

数量

单位

交货周期

备注

1

负氧离子监测仪

1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内所有仪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2

β射线法PM2.5分析仪(允许进口)

1

允许进口

3

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允许进口)

1

允许进口

4

气象五参数(允许进口)

1

允许进口

5

雨量计

1

6

站房

1

7

系统集成

1

8

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

1

注:个别仪器如供货延期,需说明情况▲说明:上表备注栏中未注明产品来源的,只允许国内产品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备注栏中明确采用进口设备的,可以采用进口设备进行投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与投标。

二、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

设备技术要求

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内容如下:

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采购文件建设的采购、运输、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比对实验、培训、运行维护、技术服务。各站点参数配置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见附表。

附表1:各站仪器配制情况如下:

序号

地区

监测参数

杭州市

负氧离子、β射线法PM2.5分析仪、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气象五参数(风力、温度、湿度、气压)、降雨量

附表2:仪器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期

1

负氧离子监测仪

1套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内所有仪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2

β射线法PM2.5分析仪(允许进口)

1套

3

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允许进口)

1套

4

气象五参数(允许进口)

1套

5

雨量计

1套

6

站房

1套

7

系统集成

1套

8

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

1套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内所有仪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二)系统总体要求

1、应适应项目的实际情况,针对每个站点,提供合理、完整的方案。整体方案和技术应符合《浙江省空气负氧离子监测仪技术要求(试行)》、《浙江省清新空气监测网络站位建设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应根据不同的站点提供满足要求的设计方案等。

2、提供的方案要求系统性能稳定,监测数据可靠,代表性强,运行费用低,维护工作量小。系统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安全性和扩展性。

3、投标人必须有较强的系统集成能力,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在业界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同类仪器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监控系统软件必须无缝接入业主指定的数据平台中,并能够满足一点多传的需求。中标后必须提供现场仪器设备数据通讯协议、传输协议以及开放系统数据库,便于用户对数据库软件的二次开发和利用。

5、本项目为“交钥匙” 工程,中标方负责所有货物的运输、装卸,站房的设计、建设及辅助设施的施工,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运行维护技术培训及服务,所有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6、所提供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优于本标书中所列技术指标。

7、供货时所提交的任何设备必须直接来源于原厂家并有原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原厂保修证明文件和授权代理。其中主要监测仪器、β射线法PM2.5分析仪、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气象五参数须采用进口的产品,必须提供海关验放的相关文件,以证明该设备是通过正常渠道合法进口的产品。

8、提供各监测项目分析方法的详细资料及其标准代号。

9、提供系统集成完整的设计方案及详细说明。

10、应给予用户所有设备的最高控制权限(操作、维护、维修)。

11、必须能够或承诺提供长期及时的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

12、如果本技术规格书中有不明确或不详尽之处,应以系统整体建设和运行为原则。

(三)监测仪器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本规格书中所有仪器设备除特别注明外均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作电源:AC 220V ±10%50Hz;

工作环境温度:5~35°C;

工作环境湿度:20~90%;

工作方式:连续工作;

安装方式: 组合式安装;

数据存储及传输:应能存储和显示小时浓度均值,具备数字通讯功能,开放数据通讯协议。

1、负氧离子监测仪,1套

1.1、用途、监测方法、运行环境和基本要求

用途:测量环境空气中离子迁移率不小于0.4平方厘米每伏秒的负氧离子浓度;

(1)测量前应有自动调零过程,自动调零的时长应不影响测量。

(2)通信方式:GPRS/CDMA、无线传输功能;

(3)提供数据接收、分析软件;

(4)自带储存卡,或可外接电脑进行下载数据。

基本要求:符合《浙江省空气负氧离子监测仪技术要求(试行)》中的相关要求。

1.2、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1.2.1空气负离子浓度

(1)测量范围:(10~3×105)个·cm-3 ;

(2)测量误差:最大允许误差:±15%;

(3)最小分辨力:10个/cm3。

1.2.2 空气温度范围:-20℃~+50℃;

1.2.3 空气相对湿度测量范围:10%~100%;

1.2.4供电要求:180~240V;

1.3、附件、配件、消耗品等以及其它要求

1.3.1 提供仪器安装及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附件及配件;

1.3.2 提供耗品及常用备件报价清单;

1.3.3 耗材除标配外按说明书推荐周期提供1年的仪器运行消耗材料;

1.3.4 中英文操作手册及维护手册1套 电子版;

2、β射线法PM2.5分析仪,1套

2.1、用途、监测方法、运行环境和基本要求

用途:测量环境空气中的PM2.5质量浓度;

测量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方法或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方法。

运行环境:﹣30~50℃,220V;

基本要求:符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PM2.5自动监测仪器技术指标与要求(试行)》中第一阶段技术指标比对测试结果的要求,通过国家环保权威机构或国际权威机构(美国EPA,欧盟)认证,具备微处理机控制、自诊断、断电重启和长时间数据存储功能,能显示仪器状态参数,并接受远程控制。

2.2、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2.2.1 系统性能:量程:软件可调量程(0~1、10)mg/m3;

最低检测限:≤1μg/m3;

显示分辨率:1μg/m3;

精度:±5μg/m3;

仪器时间分辨率:≤5分钟

测量时间:连续在线;

2.2.2 采样性能:采样系统:旋风式采样头,PM2.5切割器为VSCC型号;

动态加热系统:采样管具备温度动态调整装置,能够保持受测量气流的湿度相对稳定在合适测量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对颗粒物监测的影响;

采样流量:16.67 L/min,流量稳定性优于3%;

2.2.3 模拟量通讯:测量值能通过电压或电流值输出;

2.2.4 数字量通讯:内含2个以上以太网、USB或RS232/RS485等输入/输出接口,开放数据交换协议,能输出测量值及仪器状态和告警信息,并能接受远程命令修改仪器参数。

2.3、附件、配件、消耗品等以及其它要求

2.3.1 提供仪器安装及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附件及配件;

2.3.2 提供耗品及常用备件报价清单;

2.3.3 耗材除标配外按说明书推荐周期提供2年的仪器运行消耗材料;

2.3.4 中英文操作手册及维护手册1套 电子版;

O3分析仪,1套

3.1、用途、监测方法和基本功能

用途:环境空气中O3浓度自动分析;

监测方法:紫外光度法;

基本功能:微处理机控制,有自诊断功能,能显示仪器状态参数,并接受远程控制。

3.2、基本配置要求

主机 附件 耗材等标配

3.3、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3.3.1 具有mg/m3 、ppm 和ppb 三种单位;

3.3.2 量程范围:0-1 ppm(多种量程可选);

3.3.3 检 测 限:≤1 ppb;

3.3.4 噪声:≤0.5 ppb RMS;

3.3.5 测量精度:≤1%满量程;

3.3.6 线 性 度:±1 %满量程;

3.3.7 零点漂移:24小时<±1ppb,7天<±1ppb;

3.3.8 跨度漂移:24小时<读数的±0.5% ,7天<读数的±1%;

3.3.9 响应时间:<60秒 (0-95%F.S);

3.3.10 内置零标控制电磁阀;

3.3.11 模拟量通讯:测量值能通过电压0-10 V、电流4-20mA输出;

3.3.12 数字量通讯:内含以太网、USB、 RS232/RS485等输入/输出接口,并开放数据交换协议。能输出测量值及仪器状态和告警信息,并能接受远程命令修改仪器参数。

3.4、附件、配件、消耗品等以及其它要求

3.4.1 提供仪器安装及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附件及配件;

3.4.2 提供耗品及常用备件报价清单;

3.4.3 耗材除标配外按说明书推荐周期提供2年的仪器运行消耗材料;

3.4.4 中英文操作手册及维护手册1套 电子版。

4、气象五参数,1套

4.1、用途和基本要求

用途:对气象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进行实时监测;

基本要求:尽量采用高度集成传感器,低功耗、小巧轻便、安装简单、维护量低,抗腐蚀力强,拆取方便,有避雷装置。

4.2、基本配置要求

主机 附件 耗材等标配

4.3、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4.3.1 风速传感器(WS)

测量范围: 0~60m/s;

精度:±0.3m/s;

使用温度:-20℃~ 50℃。

4.3.2 风向传感器(WS)

传感器原理:风向标电位差计或超声波;

测量范围: 0~360°;

精度:±3%;

使用温度:-20℃~ 50℃。

4.3.3 相对湿度传感器(RH)

传感器原理:电容式;

测量范围:0-100%RH;

精度:±3%(10-90%RH) ;±4%(0-10%RH) ;±5% (90-100%RH);

使用温度:-20℃~ 50℃。

4.3.4温度传感器(T)

测量范围:-50℃~50℃;

精度:±0.3℃;

使用温度:-20℃~ 50℃。

4.3.5大气压力传感器(P)

测量范围:800-1100hpa;

精度:±0.5hpa ;±2.0hpa(超过温度范围);

使用温度:-20℃~ 50℃。

4.3.6 信号处理器

气象五参数信号处理,具备数字/模拟输出功能。

4.4、其它要求

4.4.1 提供安装支架及相应辅助材料1套;

4.4.2 中英文操作手册1套 电子版;

4.4.3 加配信号处理器1套。

5、雨量计,1套

用途:对降雨量进行实时监测;

基本要求:尽量采用高度集成传感器,低功耗、小巧轻便、安装简单、维护量低,抗腐蚀力强,拆取方便,有避雷装置,与原有气象五参数设备(WS500-UMB)能够兼容使用,数据与气象五参数设备实现同时收集和上传等远程传输功能。

5.1、基本配置要求

附件 耗材等标配

5.2、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5.2.1分辨率:0.2mm/0.5mm;

5.2.2 精度:±2%;

5.3、其它要求

5.3.1 提供安装支架及相应辅助材料1套;

5.3.2 中英文操作手册1套 电子版;

5.3.3 加配信号处理器1套。

(五)系统集成及内部建造

1、内容

新建站点站房设计建造,以及全部四个站点的仪器安装、系统集成、数据传输、质保期内的运维管理;

2、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2.1、系统集成及数据采集要求

2.1.1 满足国家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及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规约的要求,同时预留其他远程传输协议接口;

2.1.2 满足浙江省《环境质量监控共享平台和数据分析平台》中的设备智能化通讯控制与数据采集和传输的规约;

2.1.3 实现子站监测数据定时上传,数据采集和传输软件能够将采集到的数据定时上传到业主指定的平台上,并支持不同传输协议的多点传输功能。

2.1.4 实现仪器日常监测数据的存储与处理,处理结果应至少包括实时测量值、5分钟均值、小时均值连续变化曲线,超标值检验及自动报警;

2.1.5 实现仪器控制与状态显示所需的操作功能;

2.1.6 实现即时监测数据与历史数据的查询;

2.1.7 实现将仪器仪表不同的数据标识转换为标准数据标识集上传;

2.1.8 能够根据仪器种类及其通信协议对支持校准操作的仪器进行校准控制,并能够接受服务器端下发的标准反控指令,转换为本地仪器的指令下发,实现远程校准控制功能;

2.1.9 实现数据上传所需的网络设置、更改等功能;

2.1.10 数据采集和传输软件应为后期系统扩展建设和改造预留接口(为后续大气复合污染监控设备的新增和功能的扩展接口);

2.1.11 实现SOE(事件顺序记录系统)(带有长时间信息的事件序列,仪器故障记录,环境温度异常记录,仪器开或关记录,仪器告警记录)进行分级(根据重要性不同)对记录优先上传。

2.1.12系统集成优先考虑仪器使用以太网或RS485接口接入,若仪器无法满足以太网/RS485通讯,其次考虑RS232或模拟量通讯。

2.2 站房技术改造要求

站房技术改造总体上应遵循整体规划、技术先进、扩展方便、布局合理、经济适用、安全可靠、质量优良、降低能耗等原则,站房位于景区内,站房面积4-10平米,并应具备以下特性:

2.2.1 先进性:在满足可靠性和实用性前提下,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建设站房,给监测设备、数据网络系统及宽带、电源等系统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空间。

2.2.2 可靠性:具备在现有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并具备长期可靠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2.2.3实用性:应具备完成站房内项目技术需求的能力和水准;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的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

2.2.4 规范性:仪器气路管道以及电缆线归入线槽。在气路管道以及电缆两端悬挂不宜损坏的塑料制作的统一规范的标签。

2.2.5 经济性:工艺与造价两者兼顾,满足性能价格比的最优化。

2.2.6 整体性:站房项目是一个整体,考虑各系统的色调、布局、格调及效果的一致性和整体性。

2.2.7 安全性:子站站房是监测数据集中与处理、关键设备运行的终端。站房的设计与技术改造必须确保其安全性。应考虑站房的安全可靠,确保设备运行环境以及技术人员的工作环境;从防火、防水、防盗、接地、防雷、防磁、防干扰、降噪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地面承重能力等特殊技术措施。

2.2.8 环保性:项目中使用环保型材料,符合国家环保方面的相关要求。

2.3 遵循标准及依据

● 《电子计算机子站站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2887-2000);

●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

● 《计算机子站站房活动地板的技术要求》 (GB6650-2001);

● 《电子计算机子站站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SJ/T 30003-97);

●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14-2006);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2005);

● 《建筑装饰装修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16-92);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BJ/T16-92);

●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45-92);

● 《防静电项目技术规程》(J1011-2000);

● 《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BMB17-2006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311-2007);

●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 50312-2007);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2000版);

● 《建筑物电子信息防雷规范》(GB50343-2004)

● 《安全防范项目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项目设计规范》 (GB 50395-2007)

● 《出入口控制系统项目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

● 《浙江省公共节能设计标准》

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如低于最近公布的国际或国内最新标准时,应按最新标准进行系统的设计、施工,选材,并提供与之相应的技术标准。

2.4 改造内容

本技术建造涉及到子站站房加固与装饰、电气技术、空气及温度调节、电子工艺、通信技术、弱电工程系统、自动控制技术、设备和环境监控技术等。具体子站内部建造需要解决温湿度控制、通风、洁静度、静电防护、防雷击、防电磁干扰、消防安全、动力配电、照明、运行环境动态监控等。

内部建造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 站房规划布局

● 站房结构加固与装饰系统

● 站房供配电系统

● 站房布线系统

● 站房温湿度控制与通风系统

● 站房防雷接地系统

● 视频监控系统

● 站房消防与报警系统

● 监测设备机柜和台架

● 子站仪器移机及集成

● 站房降噪防震系统

● 楼顶防水系统

投标人应根据子站监测项目配置,提出合理的站房设计和建设方案,并提供效果图和仪器布局方案,经用户确认后实施。在站房设计和建设时因满足以下要求:

● 站房为无窗或双层密封窗结构,墙体应有良好的保温性能。门与仪器房之间应设有缓冲间,缓冲间与仪器房的隔断材料应有良好的防火和隔声功能,以满足消防要求,并保证站房内温湿度恒定和防止灰尘和泥土带入站房内。

● 站房内应安装温湿度控制设备,应根据站房空间布局及仪器布局,使站房每一个仪器房和接待室内的温度在25℃±5℃,相对湿度控制在80%以下。温湿度控制设备应具有来电自启功能。

● 室内应安装温湿度传感器,温度超过设定范围应实现自动报警、自动断电等功能。

● 站房应有防水、防潮措施。如站房处于学校、居住地,还应对站房作降噪处理,使站房内仪器对居民区的噪声影响不高于国家相关的民用噪声标准。站房地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地板高度根据国家规范,静电电压不高于100V。

● 采样装置抽气风机排气口和监测仪器排气口的位置,应设置在靠近站房下部的墙壁上,排气口离站房内地面的距离应保持在20cm以上。

● 在站房顶上设置用于固定气象传感器的气象杆时,气象杆与站房顶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m,并且气象杆和子站房的建筑结构应能经受10级以上的风力。

● 站房供电采用三相供电,分相使用。配电柜要求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并设过负荷、短路保护,具有火警联动、断漏电保护功能装置,并根据用电负荷配备合适的稳压器,保证电源电压的波动在仪器允许的范围内,同时配备电源过压、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站房监测仪器供电线路应独立走线。主要工作区照度为500LX,基本工作区照度为300LX,其余区域为200LX。

● 站房应有防雷和防电磁波干扰的措施。站房和仪器应有良好的接地线路,接地电阻<4Ω。所有引入站房内的电源线、信号线、电话线均应按要求加装防感应雷保护装置。工程交付时提供有关防雷设施检测所合格的检测报告。

● 站房设计时须考虑站房内仪器布局所产生的房顶开孔,开孔须考虑房顶的结构、应力分布等,确保安全。孔径应和仪器、管线所需要的尺寸密切对应,开孔完成之后须做好房顶的防水、防渗工作。

● 考虑子站站房的安全性,设置一套门禁管理系统。

● 站房内消防系统应根据站房内仪器配置情况及空间情况合理设置。

● 子站改造完成后提供详细的电气接线图、管线走向图和仪器布局图。

2.5布线及施工

1、布线电缆要求:铠装电缆2*6平方(所需长度大致1000米)

2、每50米布置一个电井(方便后期检修)

3、预埋两路PVC32管,一根布电缆线用,一根预留后期进光纤用(需材质较好的PVC32管,结实耐用)

4、观测场处安装户外用配电箱,进线在配电箱分成两路进站房,一路供空调,一路供设备

5、电表:用来计量整个监测站点用电量

大致用材施工分布:

1、铠装电缆

2、两路PVC32管加各种转接头等

3、配电箱、空开、石墩等地基;

4、布线人工

(六)售后服务技术要求

1、中标方必须提供仪器的现场安装调试并达到招标书指标要求的技术性能,并同时在现场对采购方进行操作培训。

2、仪器在项目验收通过之日后提供1年质保服务,在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

3、供应商必须为用户单位提供不少于2天10人次的仪器培训,为用户提供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日常维护、基础分析理论课程。

4、质保期内,中标方需依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做好站点的运维工作,满足运维要求,包括系统维护、质量控制、维修管理、应急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具体要求见运维要求)。

5、中标方为用户提供免费的电话咨询及技术服务。

6、保证售后维修的及时、快捷,并负责提供技术支持,4小时响应,12小时到场,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

7、中标方应提供详尽仪器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手册。

8、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内所有仪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二)相关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要求的按技术要求。1、售中服务

1.1包括运输、保险、卸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保管、开箱验收(箱体外观无人为损坏情况下)、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检验、权威部门检定、最终验收并交付。(进口设备还需包括进口设备审批、报关、进口、清关);

1.2 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1.4 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需采购人配合的内容;

1.6 交货期:按本章“一、采购内容一览表”;

1.7 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30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中另有要求的除外)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乙方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1.8 安装标准: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1.9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需采购人配合的内容。

1.10 最终验收

乙方应提供产品的有效检验文件及供货清单,经甲方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产品验收标准。甲方对产品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中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乙方必须更换相关零部件,甚至于更换产品。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验收合格条件:运行结果及使用效果符合招标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验收费用(含第三方检定费、检测费,如有)由乙方承担。

1.11 其他要求详见采购合同;

2、售后服务

2.1▲保修期:1年(技术要求里另有要求的按技术要求),从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2售后服务机构

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应设有维修中心,维修中心应能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

2.3售后服务响应

乙方在接到使用单位维修及技术服务要求后应在1小时之内作出响应,如果使用单位需要,应在使用单位的规定时间内派出专业工程师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

2.4售后服务内容

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提供正常保养服务,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应提供免费维修直至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返厂维修)。

乙方应免费提供原厂应用数据处理软件,并提供免费升级服务(指涉及数据处理软件的产品)。

2.5售后服务收费

在保修期内,乙方提供免费服务,保修期将满时,乙方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测一次,解决检测出的问题,并向甲方提供整个书面报告。

保修期满后,乙方须提供最优惠的维修价格(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在设备寿命期内,保证维修配件的供应和及时维修,维修价格保持不变(政策调整因素除外)。

2.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进行详细、明确的阐述。

3、培训

为使用户能正确使用设备,对用户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使设备能正确的为用户使用并达到用户的工作使用效果。

3.1需要培训的人数:供应商必须为用户单位提供不少于2天10人次的仪器培训,为用户提供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日常维护、基础分析理论课程。

3.2培训方式:现场培训或专门培训或相结合的方式。

3.3培训费用:承担用户人员参加培训及供应商为组织培训工作所支出的费用。

3.4培训完成时间:培训可在售前或售后进行,培训工作直至用户人员能独立并正确使用该产品才算完成。具体由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后确定。

3.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进行详细、明确的阐述。

4、其他

相关服务内容需由除中标人外第三方完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并取得采购人认可,签订合同后须将分包合同交至采购人处备案。

5、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配置,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三)商务要求

1、签订合同

本次采购合同由乙方与甲方签订。

2、付款

1)本项目以人民币付款。

2)付款条件

第一笔付款为预付款:合同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或收据后,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第二笔付款为最终验收付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合同款;

第三笔付款为质量保证金付款: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质量保证金在保修一年后,甲方收到保证金收据后无息退还。


杭州林业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采购文件

通电布线方案要求

要求:

1、布线电缆要求:铠装电缆2*6平方(所需长度大致1000米),布线深度不小于20cm

2、安装电表,计量监测站点用电量,每50米布置一个电井(方便后期检修)

3、预埋两路PVC32管,一根布电缆线用,一根预留后期进光纤用

4、观测场处安装户外用配电箱,进线在配电箱分成两路进站房,一路供空调,一路供设备

5、四个水泥墩用于安放房舱(如下图:水泥墩1土里埋50*50*50cm,高出地面部分长宽30*30cm,高出地面20cm。水泥墩2土里埋50*50*50cm,高出地面部分长宽30*30cm,高出地面部分和水泥墩1在一个水平面上。水泥墩3和水泥墩4未在图中体现,但要求和1、2一致,并且所有水泥墩的上表面必须一个水平面上,各水泥墩的间距需等房舱确定后才好确定),水泥墩需要埋多深还需结合土壤的实际情况,确保四个水泥墩能够承重2吨。

大致用材施工分布:

1、铠装电缆

2、两路PVC管加各种转接头等

3、配电箱、空开、石墩

4、布线人工

示意图:


第八章 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

一、总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

对落标人,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

三、符合性审查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

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或其他内容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人仍可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2) 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递交;

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投标人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装订;

7)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8)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9)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

10) 《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

11) 标项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2) 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1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加▲条款未响应或未完全响应的;

14) 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15)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6) 存在串通投标或投标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7) 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四、评标细则

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按不同标项分别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对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分因素在分值范围内进行各自打分。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价格分 商务技术分。

4.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3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4.4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投标人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按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商务技术得分也相同,则优先推荐资信部分较优者),并编写评标报告。

4.5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

1)商务技术分总分70分

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分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范围

投标人综合实力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财务状况显示为盈利得1分

0~2分

产品代理证明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针对本项目授权书或具有投标产品的代理证书或为制造商,得2分,否则不得分;若标项内有多个产品的,且提供不全的,酌情给分,分值范围为0.1~1.5分

0~2分

保修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得0分;

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酌情给予加分,超出1年加0.5分,最多加1分,不足1年部分或非全部产品统一延长保修期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酌情给分。

0~1分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内容: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服务内容,酌情给分,最高得2分,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售后服务内容,本项目得0分

,良好得1~2分,其他得0~1分

0~6分

产品保修期外售后服务内容:投标文件承诺的产品保修期外售后服务(配件价格、维修费等)的综合评价,酌情给分,最高得4分;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该项内容,本项目得0分,好得2.6~4分,良好得1.1~2.5分,其他得0~1分

随机备品备件

投标文件中明确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及耗材的品种、数量进行综合评价,酌情给分,最高得2分,没有得0分

0~2分

培训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培训内容,酌情给分,最高得2分;

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培训内容,本项目得0分

0~2分

同类产品业绩

提供的同类产品业绩合同,由评标委员会酌情给分(0~2分)

同类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得分:同类产品为标项内投标产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

0~2分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内容明确、不存在无关内容的,得2分;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存在其他项目内容之一,该项不得分;投标文件没有目录,扣0.5分;存在其他遗漏的,每项扣 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0~2分

采购需求响应性

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如有负偏离,由评委根据负偏离造成的影响程度(产品技术指标的重要性)扣分,负偏离造成影响程度高扣3分,影响程度一般扣1分,影响程度小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起评分为30分,最低得0分。

0~30分

报价合理性

投标文件的报价合理性,合理得2分,较合理1分,不合理0分。

技术响应的优劣性

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内容,酌情给分,最高得8分

好得6.1~8分,良好得4.1~6,其他得2~4分

2~8分

节能环保产品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及节能认证证书进行评分,同时具备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及节能认证证书的产品评分应高于具备其中之一的产品,酌情给分。

0~2分

产品档次

根据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的档次和先进性进行综合评价,好得3.1~5分,良好得2.1~3分,其他得1~2分

1~5分

产品质量保证方案措施、安装、调试、验收的标准及方案

根据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酌情给分

好得2.1~4分,良好得1.1~2,其他得0~1分

0~4分

2)价格分总分30分

价格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 30分,最低得 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已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并成为正式入库供应商【注:提供正式入库供应商的网站信息材料】;

3)投标人所投标项内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因杭州市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云平台系统尚不支持小微型企业价格优惠评审,目前评标委员会仅能在按以上原则计算各单位价格分后,在技术评审中进行调整(即在原技术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小微企业价格优惠分数)

五、询 标

对投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清楚的内容,必要时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询标记录需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它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六、定标办法

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七、投标人义务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随时随地答复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并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信用融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杭州市内中小企业供应商。

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

请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g.hzft.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专栏,可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三、申请方式和步骤

1、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需先与六家合作银行对接,办理相关融资前期手续;

2、中标后,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联系,告知融资需求;

3、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录入中标合同信息时,须在合同备案页“是否为可融资合同”前打勾,并选择相应的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录入账号信息;

4、相关信息录入后,相关合作银行将在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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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委托,就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TZB-H180316CWZ

二、项目名称: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关于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的招标公告

2018-04-26 18: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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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委托,就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TZB-H180316CWZ

二、项目名称: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数量 单位 预算总金额(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内容备注

1 1 批 701000.00 站点内监测负氧离子、β射线法PM2.5分析仪、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气象五参数(风力、温度、湿度、气压)、雨量计 功能站房建设以及站内设备仪器、运输、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比对实验、培训、运行维护、技术服务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六、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8-04-28至2018-05-1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6室)

标书售价: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现金

银行账户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385

供应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05-18 13:30:00

八、投标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大会议室二号)17楼大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8-05-18 13:30:00

十、开标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8楼)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大会议室二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类型:项目保证金

项目保证金:10000.00元

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38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其他事项:

十四、招标文件:

详见附件。

十五、公告发布范围: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杭州财税网、 中国杭州门户网站、 杭州政府采购网。

十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地址:采荷支路5号

联系人:吴玉红

联系电话:********7002

2、采购机构

采购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01-1706房

联系人:姚澎涛、盛宽

联系电话:********

传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杭州市财税大楼

投诉受理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3325






采购内容备注

1

1

701000.00

站点内监测负氧离子、β射线法PM2.5分析仪、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气象五参数(风力、温度、湿度、气压)、雨量计

功能站房建设以及站内设备仪器、运输、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比对实验、培训、运行维护、技术服务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六、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8-04-28至2018-05-1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6室)

标书售价: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现金

银行账户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385

供应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05-18 13:30:00

八、投标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大会议室二号)17楼大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8-05-18 13:30:00

十、开标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8楼)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大会议室二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类型:项目保证金

项目保证金:10000.00元

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38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其他事项:

十四、招标文件:

详见附件。

十五、公告发布范围: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杭州财税网、 中国杭州门户网站、 杭州政府采购网。

十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地址:采荷支路5号

联系人:吴玉红

联系电话:********7002

2、采购机构

采购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01-1706房

联系人:姚澎涛、盛宽

联系电话:********

传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杭州市财税大楼

投诉受理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3325


杭 州 市 林 业 科 学 研 究 院

(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采购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CTZB-H180316CWZ

采购人: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四章 采购合同........................................................................................................................... 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第六章 采购项目总体要求............................................................................................................ 59

第七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61

第八章 评标办法........................................................................................................................... 88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委托,就该院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采购文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TZB-H180316CWZ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功能站房建设以及站内设备仪器、运输、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比对实验、培训、运行维护、技术服务

1

70.10

站点内监测负氧离子、β射线法PM2.5分析仪、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气象五参数(风力、温度、湿度、气压)、雨量计

部分允许进口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六、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 28日至2018年 5月10 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6室)

标书售价: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现金

银行账户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385

供应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5月18日13时30分

八、投标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二号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8年 5月18日13时30分

十、开标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二号开标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类型:项目保证金

项目保证金:10000元

保证金交付方式:电汇/网银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38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十二、质疑和投诉: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其他事项:

1. 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

2.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

3.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4.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投标供应商应为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请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g.hzft.gov.cn)进行注册并将资料提交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

5.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层1701室,联系人:张女士、陈先生,联系电话:****-********

十四、采购文件:

详见附件。

十五、公告发布范围: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杭州财税网、 中国杭州门户网站、 杭州政府采购网。

十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广济路34号

联系人:任晓旭

联系电话:****-********

2、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6室

联系人:姚澎涛、盛宽

联系电话:0571-********

传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杭州市财税大楼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2018年4月 2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

名称

内容

1.3

采购人

名称: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广济路34号

联系人:任晓旭

联系电话:****-********

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6室

联系人:姚澎涛、盛宽

联系电话:0571-********

传真:****-********

邮编:310004

Email:********0@qq.com

1.8

答疑会

不召开

1.9

分包

不允许分包

3.3.4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签署、盖章。

3.3.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一份。

3.3.6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须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3.5.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按“招标公告”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必须将从投标人企业账户交纳至招标文件规定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日前到帐,交纳凭证复印件(电汇凭证或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编入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交纳凭证或投标截止日前保证金未到帐视作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6.1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内

4.1.1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须密封。

所有投标文件可密封为一包【其中报价文件(含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单独密封(否则如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也可以按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密封。

4.2.1

投标截止时间

按“招标公告”规定

4.2.2

投标地点

按“招标公告”规定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按“招标公告”规定

6

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

企业信用融资

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本招标文件尾页《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g.hzft.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8

政策扶持

小型、微型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已注册正式进入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此项扶持政策。

9

信用记录

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详细处理办法如下:

(1)“被拒绝情形”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2)查询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进行,并以书面形式留存备案。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存在“被拒绝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被拒绝情形”。

(4)投标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5)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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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本项目开标程序为:

采取先拆封商务技术文件,后拆封报价文件的顺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查验、核实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的(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含开标<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下同)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资信、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评审地点,并告知投标人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投标文件,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采购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否则如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投标人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的得分情况。

(5)拆封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6)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投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签发: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平台上对外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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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杭价费〔2003〕148号标准收取,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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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或其他非现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接收人:合同甲方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结束

履约保证金退还:有效期限满后,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1、实施依据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

1.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3、定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

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及进口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1.4、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费用

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答疑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答疑会后,采购人按本章2.4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1.11、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

1.12、偏离

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

1.13、其他说明

1.13.1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1.13.2▲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

1.13.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3.4 招标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13.5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3.6乙方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甲方积极配合。

1.13.7项目资金为财政性投资,资金已落实。

1.13.8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1.1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或者未划分标项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3.10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人员、荣誉、知识产权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

1.13.11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有效标中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取技术分最高者;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

1.13.12供应商之间的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F.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G.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上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的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无效。

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组成

2.1.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2.1.4第四章 采购合同

2.1.5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6第六章 采购项目总体要求

2.1.7第七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2.1.8第八章 评标办法

2.1.9补充文件

2.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3、招标文件的质疑

2.3.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2.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四)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2.3.3质疑期限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3.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3.5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2.3.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

2.4、招标文件的澄清

2.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投标人需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4.2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4.3 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4.4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4.5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4.6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招标文件的修改

2.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招标文件。

2.5.2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5.3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5.4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5.5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5.6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5.7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4款规定。

2.5.8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9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

3.1.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2、投标文件组成

3.2.1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

4)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5)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3.2.2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另随身携带1份)(法定代表人参与不需提供此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文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5)偏离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政承诺书;

8)相关业绩;

9)其他资信资料;

10)提供针对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

11)供货清单

12)产品配置清单;

13)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清单表;

14)选配件、常用维修配件清单;

15)技术服务说明;

16)售后服务说明;

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格式和内容要求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3.2款中规定的顺序及采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

3.3.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明确,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

3.3.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并注明“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4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5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6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4、投标报价

3.4.1 ▲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

3.4.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及服务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

3.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4 ▲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

3.5、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3.5.2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凭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3.5.3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原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3.5.4 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8)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6、投标文件有效期

3.6.1 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

3.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6.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所投标项名称、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封口处应有盖单位公章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1.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4.2、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2.5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

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投标人在投标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邮寄到达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4.3.2 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所投标项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

4.3.3 投标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采购人撤标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补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但开标以后要求撤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4、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

4.5、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标项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2)可按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5.1、开标

5.1.1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5.1.2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且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随身携带(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由社保机构在采购活动期间(采购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出具)。

5.1.3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

对现场接受采购响应文件的,由现场工作人员接收采购响应文件并登记,请供应商代表对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对供应商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

提请供应商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采购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按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供应商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

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供应商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同时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

拆封供应商报价文件,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供应商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5.1.4开标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1.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招标人应在开标时宣读撤回函,并将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投标人。

5.1.6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纠正。

5.1.7如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未到场或者不能出示其身份证件或者未按时签到的),投标人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5.2、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5.3.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5.3.2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

5.3.3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

5.3.4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界定。初步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标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

5.3.5 初步评审工作内容

(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6除符合5.6款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5.4、投标文件的澄清

5.4.1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5.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在投标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投标报价总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如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

当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无效标处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商务报价评标,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6、合理报价澄清说明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投标人在30分钟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7、无效标

无效标情形见《第八章评标办法》

5.8、评标

5.8.1 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

5.8.2 评标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各项评标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供应商,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

5.8.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详见第八章。

5.9、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处理

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2)可按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5.10、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11、确定采购结果

评标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采购人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5.12、结果公告

在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中标结果发布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5.1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

5.13.1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5.1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四)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5.13.3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5.13.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5.13.5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1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5.13.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

5.13.8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

5.14、发出中标通知书

5.14.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应为杭州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应在签订合同前,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将书面资料提交采购机构复核备案。

5.15、签订合同

5.15.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15.2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5.15.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将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汇报。

5.16、履约保证金

5.16.1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缴纳履约保证金。

5.16.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16.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结束后,中标人凭保证金收据无息退还。

5.17、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


第四章 采购合同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合同协议

(甲方)(项目名称)中所需(标项内容)经(采购人)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投标文件(含询标澄清文件)

d.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

2、合同标的物

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见合同特殊条款

5、本合同标的物的实施周期

实施周期:

6、本合同标的物的交货地点及安装地点

交货地点:

安装地点: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章并由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号: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

1.3 “标的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标的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和其他合同约定的服务。

1.5 “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采购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标的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标的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9”质量保证期”系指乙方保证标的物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正常运行,免费解决任何因标的物自身质量造成的问题。也称“保修期”

2、技术规范

2.1 提交标的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标的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的地、标的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标的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标的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标的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标的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工厂交货:由乙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甲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甲方自提标的物:由甲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标的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标的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标的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标的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标的物,乙方通知甲方标的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

7.2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8、保险

8.1如果标的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乙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标的物是按甲方自提标的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甲方办理。

9、服务

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标的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和其他合同约定的服务。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约定。

10、付款条件

10.1付款条件在合同特殊条款中约定。

11、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1.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将每套产品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提供给甲方,技术资料具体包括:

(1)产品样本(中文);

(2)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

(3)安装、调试及维修保养手册(含维修线路图);

(4)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清单;

(5)其它文件。

11.2交货时,以下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标的物一起发运。

(1)产品样本(中文);

(2)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

(3)安装、调试及维修保养手册(含维修线路图);

(4)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清单;

(5)出厂合格证;

(6)质量保修卡和售后服务卡;

(7)其它必要的文件。

11.3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11.4进口设备交货时,需提供相关进口证明完整文件(不仅限于以下):①原产地证明;②报关单;③商检证明;④海(空)运提单;⑤海关完税单;⑥其他资料。

12、质量保证

12.1乙方须保证标的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2.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标的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2.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技术性能、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标的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标的物或部件。

12.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约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2.5合同项下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起计算,具体期限在合同特殊条款中约定。

13、检验和验收

13.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3.2标的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

13.3甲方有在标的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3.4乙方安排对所供标的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13.5标的物安装完毕,联合调试完成,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

14、索赔

14.1如果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技术性能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2.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标的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在根据合同第12条和第13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 根据标的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4.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4.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规定时间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约定时间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5、迟延交货

15.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违约赔偿

16.1除合同第17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款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6.2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

17、不可抗力

17.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税费

18.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19.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合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9.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20、违约解除合同

20.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

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

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20.1.3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20.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20.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20.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

20.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标的物类似的标的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标的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21.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2.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合同修改

23.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4、通知

24.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

25.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适用法律

26.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7、履约保证金

27.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27.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7.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 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保函,或其他甲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汇票或现金。

27.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8、其他未及事宜按合同约定,并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

29、合同生效和其它

29.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9.2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各执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一份。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定义

1.5甲方:本合同甲方系指:。

1.6乙方:本合同乙方系指: 。

1.7现场: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

6、交货方式

6.1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交货方式为:。

6.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标的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

9、服务

9.1安装调试服务:

9.2技术服务:

9.3培训服务:

9.4售后服务:

9.5其他服务:

10、付款条件

发票类型:增值税税票

11、技术资料

11.1合同生效后天之内,乙方应将每套产品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甲方。

12、质量保证

12.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标的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标的物或部件。

12.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2.5合同项下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个月。

13、检验和验收

13.2标的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应在天内组织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

13.5标的物安装完毕,联合调试完成,甲方应在 天内组织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

14、索赔

14.3索赔通知期限:天。

16、违约赔偿

16.2

17、不可抗力

17.2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 天内。

27、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

27.1签订合同后 天,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7.3履约保证金形式。

28、其他未及事宜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

报价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采购人单位名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标项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方:

1、承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20天。

2、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5、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7、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

8、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0、承诺,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行为: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单位地址:邮编:电话: 传真: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投标报价

交货周期

系统质保期

1

功能站房建设以及站内设备仪器、运输、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比对实验、培训、运行维护、技术服务

1

小写:¥

大写:人民币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内所有仪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系统内仪器设施在项目验收通过之日后提供1年质保服务

注:1、具体价格明细详见《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三、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格式

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设备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制造商/产地/品牌

单价

合价

备注

负氧离子监测仪

β射线法PM2.5分析仪

(允许进口)

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

(允许进口)

气象五参数

(允许进口)

雨量计

站房

系统集成

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

投标价格合计(上述各项合价之和)

报价说明:

1)报价包含设备费、相关服务费及利润税金。设备费包括设备本体、随机配送(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的所有费用;相关服务费包括运杂费、清关费(如有)、保险费、到货验收、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等所涉及全部费用。

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除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配合内容外,其他均由乙方完成。所产生费用均应在上表中体现

3)合计费用结转至开标一览表。

4) 表中不得有给予采购人的赠品、回扣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5) 各分项报价应合理,且不得低于成本。

6) 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填写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______(采购人)的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所提供的货物为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由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另附)。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说明:

1)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此函。

2)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的行业类别由评审专家结合投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认定;经认定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3)所投标项内的产品如由多个企业制造的,在填写企业类型时,按产品生产企业中规模最大的企业类型填写。

4)代理商投标,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提供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5)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正式入库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6)证明材料为企业在职员工人数(提供社保缴纳凭证)、营业收入及资产总额(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也可提供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显示信息截图代替相关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

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 日

五、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标项内容)的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公司保证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贵公司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我公司未按上述承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贵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法定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系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及背面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

(采购人单位名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你机构组织的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的开标活动,签署开标活动中需由投标人签署相关文件、澄清答复、说明等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资料。我单位承认授权代表做出的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行为。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日期: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手机: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投标代表参与开标时,需另行随身携带此授权委托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文件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文件委托书

(由授权代表签署时提供)

(采购人单位名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签署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日期: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手机: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投标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电汇凭证或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

备注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须知说明:

1、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发至********0@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

2、将电汇凭证或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编入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将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将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已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需凭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原件或供应商另行开具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以电汇方式汇入供应商的开户银行指定账户。

未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直接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以电汇方式汇入供应商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指定账户。


五、偏离表

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说明(正偏离/负偏离)

填表说明: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均应汇总并填写在此表中。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说明:

1、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负偏离(即:不符点),需逐项填写《偏离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需填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若中标人以未在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离为由,不按招标要求签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重新确定中标单位或另行采购。

3、投标人可调整、修改上述表格。


六、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

(一)资格审查须知

1、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要求澄清。

2、资格审查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不通过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

(二)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表1 强制性资格条件

表附件


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

强制性资格条件表

序号

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对能达到程度的简述(投标人填写)

证明资料附后(盖单位公章)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最近年度的财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应出具验资报告或最近月份的财务报告);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税收(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承诺函(附件一);

注:1、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齐全,不得缺页,否则证明无效。

2、证明材料因具备充分性,与要求相对应,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一:承诺函

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供应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甲单位名称) 、 (乙单位名称)、 ……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甲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主办人, (乙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主办人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主办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授权主办人负责;联合体主办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主办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支付)均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

(5)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4.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 ,送交业主一份,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各 份;副本 份,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各执 份。

签订协议单位:

甲单位名称:(全称)(盖章)乙单位名称: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七、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采购单位):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八、相关业绩表格式

相关业绩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序号

合同编号

用户名称

合同内容描述

合同金额

签约及完成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填表说明:

1) 相关业绩具体指同类产品业绩,合同乙方不一定是投标人。

2) 此表不提供,可视为无业绩。

3) 此表仅提供了格式,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

4) 表后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九、其他资信资料

提供投标人简介、技术力量、资质、信用、荣誉、管理体系认证等资料。(资格审查资料中已提供的不需重复提供)

附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电话

主管部门

单位法人

职务

地 址

传真

单位性质

技术负责人

职务

单位简历及机构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职工总数

共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 人

高级工程师 人,工程师人

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

年营业收入

资质情况

资产总额

信用情况

荣誉情况

体系认证

开户银行

账号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其他说明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十、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内容包括产品技术说明、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验收方案说明。

1、产品技术说明

投标人须对产品主要技术参数、配置水平、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如有)、产品荣誉、产品专利证书;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证明材料;

1)表格格式如下:

附件一 投标产品技术响应表

2)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如有)、产品荣誉、产品专利证书;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投标的产品如有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相关信息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一 投标产品技术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

说明

产品具备的其他技术性能、指标说明

…..

填表说明:

1) 投标响应内容包括对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响应、以及产品具备的其他技术性能、指标说明;

2) 对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响应须逐条一一对应填写;

3) 如有偏离,请将偏离条款在偏离表中集中描述。

4) 表后附投标产品型号的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内容包括各阶段(安装、调试、验收)实施步骤、标准等、实施计划安排。

3、验收方案说明

针对本项目从用户的角度阐述项目验收方法、验收步骤、验收手段、验收合格条件等内容。


十一、供货清单

供货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供货清单

序号

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备注

1

2

3

……

填表说明:

1) 供货清单应为供货到现场的所有设备、资料、备件等,将作为验收的依据,供货清单中包含内容的价格均在《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中投报。意同装箱清单。

2) 如采购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备注栏内进行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二、产品配置清单

产品配置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序号

部件名称/品牌/产地

主要规格

部件功能作用

数量

备注

1

对应产品名称

2

3

……

填表说明:

1) 产品配置清单是对单个产品零部件构成情况的说明。投标人在填写此表时,在备注栏中填写对应的产品序号或产品名称。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三、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清单表格式

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材料及部件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制造商/产地/品牌

单价

总价

对应设备名称

用途

填表说明:

1) 表中所列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均为采购人所有。

2) 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是指为方便甲方使用而提供的、产品能够正常运行并达到招标文件性能之外的辅助性物品。

3) 招标文件中所列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为采购人要求必须配送,投标人应在此表中列出。

4) 除招标文件中所列内容外,投标人自行配送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的,请在此表中列出。

5) 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按实填写。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四、选配件、常用维修配件清单表

选配件、常用维修配件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材料及部件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制造商/产地/品牌

单价

对应设备名称

用途

填表说明:

1) 表中所列内容的价格不包括在投标价中。

2)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所需维修配件和可选件的清单,供采购人选购,并保证在产品寿命期内长期供应。

3) 本表所列项目不计入投标价。

4) 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按实填写。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五、技术服务说明

投标人对培训、咨询等技术服务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十六、售后服务说明

售后服务机构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1、售后服务机构说明包括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详细介绍、资质资格、技术力量、成立时间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保修期说明;

3、售后服务承诺

3.1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承诺包含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处理故障方式及时间;服务计划说明、保障措施;

3.2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维修配件价格等;

4、其他说明

第六章 采购项目总体要求

一、技术标准、规范(不限于以下)

1、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2、行业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3、产品本体、零部件、配件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产品品牌所在国的有关质量标准,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执行两者中更严格的标准。

4、其它相关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生产的产品,并保证其使用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产品具体配置说明、技术指标,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包括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若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与投标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不一致,以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对于非标准和非通用设备,投标人也可提供此前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合同技术规格及最终的性能检验报告(应有用户单位盖章)作为技术支持资料。

2、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技术指标与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做出不利的评审。

3、中标人须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可靠性承担全部责任,须保证合同验收阶段的性能检验报告与投标文件明确的技术指标一致。

4、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获得国家许可;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本项目投标的产品如有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相关信息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应具备相当于或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并能提供更好的性能,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安全性、耐用性。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产品的技术指标进行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做出不利的评审。

7、工作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在采购人所处的条件下正常工作,投标人可以通过现场踏勘进行了解。

8、环境要求

投标产品安装运行对环境的要求应能满足采购人的现有条件,如投标产品对环境有特别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否则,未适应产品安装运行所要具备的环境条件的营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可通过现场踏勘了解采购人能够提供的现有条件。

9、产品本体

产品本体是指产品在工作条件和环境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正常运行就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指标及性能,不需要另外配置其他物品。

10、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另配件、专用工具

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是指与产品相关的辅助性物品,是为方便采购人使用而提供的、不会影响产品本身正常运行。

包括采购人要求随机配送或产品自身随机配送的物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各种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另配件、专用工具的规格、用途、数量、单价和总价,所需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11、选配件及其他

为了保证产品能长期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举与产品配套的选配件及其他设备的清单,具体包括选配件及其他设备的规格、用途、数量、单价和总价,供采购人按需选购。并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保持供应、价格不上涨,该项费用不包括在本次的投标报价之内。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内容及需求”。

四、工作范围

各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1、完成所有产品供货;

2、履行所有规定服务;

3、产品及服务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内容及需求”。


第七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序号

标项名称及内容

数量

单位

交货周期

备注

1

负氧离子监测仪

1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内所有仪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2

β射线法PM2.5分析仪(允许进口)

1

允许进口

3

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允许进口)

1

允许进口

4

气象五参数(允许进口)

1

允许进口

5

雨量计

1

6

站房

1

7

系统集成

1

8

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

1

注:个别仪器如供货延期,需说明情况▲说明:上表备注栏中未注明产品来源的,只允许国内产品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备注栏中明确采用进口设备的,可以采用进口设备进行投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与投标。

二、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

设备技术要求

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内容如下:

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采购文件建设的采购、运输、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比对实验、培训、运行维护、技术服务。各站点参数配置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见附表。

附表1:各站仪器配制情况如下:

序号

地区

监测参数

杭州市

负氧离子、β射线法PM2.5分析仪、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气象五参数(风力、温度、湿度、气压)、降雨量

附表2:仪器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期

1

负氧离子监测仪

1套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内所有仪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2

β射线法PM2.5分析仪(允许进口)

1套

3

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允许进口)

1套

4

气象五参数(允许进口)

1套

5

雨量计

1套

6

站房

1套

7

系统集成

1套

8

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

1套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内所有仪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二)系统总体要求

1、应适应项目的实际情况,针对每个站点,提供合理、完整的方案。整体方案和技术应符合《浙江省空气负氧离子监测仪技术要求(试行)》、《浙江省清新空气监测网络站位建设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应根据不同的站点提供满足要求的设计方案等。

2、提供的方案要求系统性能稳定,监测数据可靠,代表性强,运行费用低,维护工作量小。系统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安全性和扩展性。

3、投标人必须有较强的系统集成能力,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在业界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同类仪器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监控系统软件必须无缝接入业主指定的数据平台中,并能够满足一点多传的需求。中标后必须提供现场仪器设备数据通讯协议、传输协议以及开放系统数据库,便于用户对数据库软件的二次开发和利用。

5、本项目为“交钥匙” 工程,中标方负责所有货物的运输、装卸,站房的设计、建设及辅助设施的施工,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运行维护技术培训及服务,所有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6、所提供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优于本标书中所列技术指标。

7、供货时所提交的任何设备必须直接来源于原厂家并有原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原厂保修证明文件和授权代理。其中主要监测仪器、β射线法PM2.5分析仪、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气象五参数须采用进口的产品,必须提供海关验放的相关文件,以证明该设备是通过正常渠道合法进口的产品。

8、提供各监测项目分析方法的详细资料及其标准代号。

9、提供系统集成完整的设计方案及详细说明。

10、应给予用户所有设备的最高控制权限(操作、维护、维修)。

11、必须能够或承诺提供长期及时的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

12、如果本技术规格书中有不明确或不详尽之处,应以系统整体建设和运行为原则。

(三)监测仪器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本规格书中所有仪器设备除特别注明外均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作电源:AC 220V ±10%50Hz;

工作环境温度:5~35°C;

工作环境湿度:20~90%;

工作方式:连续工作;

安装方式: 组合式安装;

数据存储及传输:应能存储和显示小时浓度均值,具备数字通讯功能,开放数据通讯协议。

1、负氧离子监测仪,1套

1.1、用途、监测方法、运行环境和基本要求

用途:测量环境空气中离子迁移率不小于0.4平方厘米每伏秒的负氧离子浓度;

(1)测量前应有自动调零过程,自动调零的时长应不影响测量。

(2)通信方式:GPRS/CDMA、无线传输功能;

(3)提供数据接收、分析软件;

(4)自带储存卡,或可外接电脑进行下载数据。

基本要求:符合《浙江省空气负氧离子监测仪技术要求(试行)》中的相关要求。

1.2、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1.2.1空气负离子浓度

(1)测量范围:(10~3×105)个·cm-3 ;

(2)测量误差:最大允许误差:±15%;

(3)最小分辨力:10个/cm3。

1.2.2 空气温度范围:-20℃~+50℃;

1.2.3 空气相对湿度测量范围:10%~100%;

1.2.4供电要求:180~240V;

1.3、附件、配件、消耗品等以及其它要求

1.3.1 提供仪器安装及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附件及配件;

1.3.2 提供耗品及常用备件报价清单;

1.3.3 耗材除标配外按说明书推荐周期提供1年的仪器运行消耗材料;

1.3.4 中英文操作手册及维护手册1套 电子版;

2、β射线法PM2.5分析仪,1套

2.1、用途、监测方法、运行环境和基本要求

用途:测量环境空气中的PM2.5质量浓度;

测量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方法或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方法。

运行环境:﹣30~50℃,220V;

基本要求:符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PM2.5自动监测仪器技术指标与要求(试行)》中第一阶段技术指标比对测试结果的要求,通过国家环保权威机构或国际权威机构(美国EPA,欧盟)认证,具备微处理机控制、自诊断、断电重启和长时间数据存储功能,能显示仪器状态参数,并接受远程控制。

2.2、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2.2.1 系统性能:量程:软件可调量程(0~1、10)mg/m3;

最低检测限:≤1μg/m3;

显示分辨率:1μg/m3;

精度:±5μg/m3;

仪器时间分辨率:≤5分钟

测量时间:连续在线;

2.2.2 采样性能:采样系统:旋风式采样头,PM2.5切割器为VSCC型号;

动态加热系统:采样管具备温度动态调整装置,能够保持受测量气流的湿度相对稳定在合适测量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对颗粒物监测的影响;

采样流量:16.67 L/min,流量稳定性优于3%;

2.2.3 模拟量通讯:测量值能通过电压或电流值输出;

2.2.4 数字量通讯:内含2个以上以太网、USB或RS232/RS485等输入/输出接口,开放数据交换协议,能输出测量值及仪器状态和告警信息,并能接受远程命令修改仪器参数。

2.3、附件、配件、消耗品等以及其它要求

2.3.1 提供仪器安装及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附件及配件;

2.3.2 提供耗品及常用备件报价清单;

2.3.3 耗材除标配外按说明书推荐周期提供2年的仪器运行消耗材料;

2.3.4 中英文操作手册及维护手册1套 电子版;

O3分析仪,1套

3.1、用途、监测方法和基本功能

用途:环境空气中O3浓度自动分析;

监测方法:紫外光度法;

基本功能:微处理机控制,有自诊断功能,能显示仪器状态参数,并接受远程控制。

3.2、基本配置要求

主机 附件 耗材等标配

3.3、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3.3.1 具有mg/m3 、ppm 和ppb 三种单位;

3.3.2 量程范围:0-1 ppm(多种量程可选);

3.3.3 检 测 限:≤1 ppb;

3.3.4 噪声:≤0.5 ppb RMS;

3.3.5 测量精度:≤1%满量程;

3.3.6 线 性 度:±1 %满量程;

3.3.7 零点漂移:24小时<±1ppb,7天<±1ppb;

3.3.8 跨度漂移:24小时<读数的±0.5% ,7天<读数的±1%;

3.3.9 响应时间:<60秒 (0-95%F.S);

3.3.10 内置零标控制电磁阀;

3.3.11 模拟量通讯:测量值能通过电压0-10 V、电流4-20mA输出;

3.3.12 数字量通讯:内含以太网、USB、 RS232/RS485等输入/输出接口,并开放数据交换协议。能输出测量值及仪器状态和告警信息,并能接受远程命令修改仪器参数。

3.4、附件、配件、消耗品等以及其它要求

3.4.1 提供仪器安装及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附件及配件;

3.4.2 提供耗品及常用备件报价清单;

3.4.3 耗材除标配外按说明书推荐周期提供2年的仪器运行消耗材料;

3.4.4 中英文操作手册及维护手册1套 电子版。

4、气象五参数,1套

4.1、用途和基本要求

用途:对气象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进行实时监测;

基本要求:尽量采用高度集成传感器,低功耗、小巧轻便、安装简单、维护量低,抗腐蚀力强,拆取方便,有避雷装置。

4.2、基本配置要求

主机 附件 耗材等标配

4.3、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4.3.1 风速传感器(WS)

测量范围: 0~60m/s;

精度:±0.3m/s;

使用温度:-20℃~ 50℃。

4.3.2 风向传感器(WS)

传感器原理:风向标电位差计或超声波;

测量范围: 0~360°;

精度:±3%;

使用温度:-20℃~ 50℃。

4.3.3 相对湿度传感器(RH)

传感器原理:电容式;

测量范围:0-100%RH;

精度:±3%(10-90%RH) ;±4%(0-10%RH) ;±5% (90-100%RH);

使用温度:-20℃~ 50℃。

4.3.4温度传感器(T)

测量范围:-50℃~50℃;

精度:±0.3℃;

使用温度:-20℃~ 50℃。

4.3.5大气压力传感器(P)

测量范围:800-1100hpa;

精度:±0.5hpa ;±2.0hpa(超过温度范围);

使用温度:-20℃~ 50℃。

4.3.6 信号处理器

气象五参数信号处理,具备数字/模拟输出功能。

4.4、其它要求

4.4.1 提供安装支架及相应辅助材料1套;

4.4.2 中英文操作手册1套 电子版;

4.4.3 加配信号处理器1套。

5、雨量计,1套

用途:对降雨量进行实时监测;

基本要求:尽量采用高度集成传感器,低功耗、小巧轻便、安装简单、维护量低,抗腐蚀力强,拆取方便,有避雷装置,与原有气象五参数设备(WS500-UMB)能够兼容使用,数据与气象五参数设备实现同时收集和上传等远程传输功能。

5.1、基本配置要求

附件 耗材等标配

5.2、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5.2.1分辨率:0.2mm/0.5mm;

5.2.2 精度:±2%;

5.3、其它要求

5.3.1 提供安装支架及相应辅助材料1套;

5.3.2 中英文操作手册1套 电子版;

5.3.3 加配信号处理器1套。

(五)系统集成及内部建造

1、内容

新建站点站房设计建造,以及全部四个站点的仪器安装、系统集成、数据传输、质保期内的运维管理;

2、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2.1、系统集成及数据采集要求

2.1.1 满足国家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及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规约的要求,同时预留其他远程传输协议接口;

2.1.2 满足浙江省《环境质量监控共享平台和数据分析平台》中的设备智能化通讯控制与数据采集和传输的规约;

2.1.3 实现子站监测数据定时上传,数据采集和传输软件能够将采集到的数据定时上传到业主指定的平台上,并支持不同传输协议的多点传输功能。

2.1.4 实现仪器日常监测数据的存储与处理,处理结果应至少包括实时测量值、5分钟均值、小时均值连续变化曲线,超标值检验及自动报警;

2.1.5 实现仪器控制与状态显示所需的操作功能;

2.1.6 实现即时监测数据与历史数据的查询;

2.1.7 实现将仪器仪表不同的数据标识转换为标准数据标识集上传;

2.1.8 能够根据仪器种类及其通信协议对支持校准操作的仪器进行校准控制,并能够接受服务器端下发的标准反控指令,转换为本地仪器的指令下发,实现远程校准控制功能;

2.1.9 实现数据上传所需的网络设置、更改等功能;

2.1.10 数据采集和传输软件应为后期系统扩展建设和改造预留接口(为后续大气复合污染监控设备的新增和功能的扩展接口);

2.1.11 实现SOE(事件顺序记录系统)(带有长时间信息的事件序列,仪器故障记录,环境温度异常记录,仪器开或关记录,仪器告警记录)进行分级(根据重要性不同)对记录优先上传。

2.1.12系统集成优先考虑仪器使用以太网或RS485接口接入,若仪器无法满足以太网/RS485通讯,其次考虑RS232或模拟量通讯。

2.2 站房技术改造要求

站房技术改造总体上应遵循整体规划、技术先进、扩展方便、布局合理、经济适用、安全可靠、质量优良、降低能耗等原则,站房位于景区内,站房面积4-10平米,并应具备以下特性:

2.2.1 先进性:在满足可靠性和实用性前提下,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建设站房,给监测设备、数据网络系统及宽带、电源等系统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空间。

2.2.2 可靠性:具备在现有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并具备长期可靠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2.2.3实用性:应具备完成站房内项目技术需求的能力和水准;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的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

2.2.4 规范性:仪器气路管道以及电缆线归入线槽。在气路管道以及电缆两端悬挂不宜损坏的塑料制作的统一规范的标签。

2.2.5 经济性:工艺与造价两者兼顾,满足性能价格比的最优化。

2.2.6 整体性:站房项目是一个整体,考虑各系统的色调、布局、格调及效果的一致性和整体性。

2.2.7 安全性:子站站房是监测数据集中与处理、关键设备运行的终端。站房的设计与技术改造必须确保其安全性。应考虑站房的安全可靠,确保设备运行环境以及技术人员的工作环境;从防火、防水、防盗、接地、防雷、防磁、防干扰、降噪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地面承重能力等特殊技术措施。

2.2.8 环保性:项目中使用环保型材料,符合国家环保方面的相关要求。

2.3 遵循标准及依据

● 《电子计算机子站站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2887-2000);

●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

● 《计算机子站站房活动地板的技术要求》 (GB6650-2001);

● 《电子计算机子站站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SJ/T 30003-97);

●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14-2006);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2005);

● 《建筑装饰装修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16-92);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BJ/T16-92);

●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45-92);

● 《防静电项目技术规程》(J1011-2000);

● 《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BMB17-2006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311-2007);

●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 50312-2007);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2000版);

● 《建筑物电子信息防雷规范》(GB50343-2004)

● 《安全防范项目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项目设计规范》 (GB 50395-2007)

● 《出入口控制系统项目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

● 《浙江省公共节能设计标准》

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如低于最近公布的国际或国内最新标准时,应按最新标准进行系统的设计、施工,选材,并提供与之相应的技术标准。

2.4 改造内容

本技术建造涉及到子站站房加固与装饰、电气技术、空气及温度调节、电子工艺、通信技术、弱电工程系统、自动控制技术、设备和环境监控技术等。具体子站内部建造需要解决温湿度控制、通风、洁静度、静电防护、防雷击、防电磁干扰、消防安全、动力配电、照明、运行环境动态监控等。

内部建造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 站房规划布局

● 站房结构加固与装饰系统

● 站房供配电系统

● 站房布线系统

● 站房温湿度控制与通风系统

● 站房防雷接地系统

● 视频监控系统

● 站房消防与报警系统

● 监测设备机柜和台架

● 子站仪器移机及集成

● 站房降噪防震系统

● 楼顶防水系统

投标人应根据子站监测项目配置,提出合理的站房设计和建设方案,并提供效果图和仪器布局方案,经用户确认后实施。在站房设计和建设时因满足以下要求:

● 站房为无窗或双层密封窗结构,墙体应有良好的保温性能。门与仪器房之间应设有缓冲间,缓冲间与仪器房的隔断材料应有良好的防火和隔声功能,以满足消防要求,并保证站房内温湿度恒定和防止灰尘和泥土带入站房内。

● 站房内应安装温湿度控制设备,应根据站房空间布局及仪器布局,使站房每一个仪器房和接待室内的温度在25℃±5℃,相对湿度控制在80%以下。温湿度控制设备应具有来电自启功能。

● 室内应安装温湿度传感器,温度超过设定范围应实现自动报警、自动断电等功能。

● 站房应有防水、防潮措施。如站房处于学校、居住地,还应对站房作降噪处理,使站房内仪器对居民区的噪声影响不高于国家相关的民用噪声标准。站房地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地板高度根据国家规范,静电电压不高于100V。

● 采样装置抽气风机排气口和监测仪器排气口的位置,应设置在靠近站房下部的墙壁上,排气口离站房内地面的距离应保持在20cm以上。

● 在站房顶上设置用于固定气象传感器的气象杆时,气象杆与站房顶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m,并且气象杆和子站房的建筑结构应能经受10级以上的风力。

● 站房供电采用三相供电,分相使用。配电柜要求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并设过负荷、短路保护,具有火警联动、断漏电保护功能装置,并根据用电负荷配备合适的稳压器,保证电源电压的波动在仪器允许的范围内,同时配备电源过压、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站房监测仪器供电线路应独立走线。主要工作区照度为500LX,基本工作区照度为300LX,其余区域为200LX。

● 站房应有防雷和防电磁波干扰的措施。站房和仪器应有良好的接地线路,接地电阻<4Ω。所有引入站房内的电源线、信号线、电话线均应按要求加装防感应雷保护装置。工程交付时提供有关防雷设施检测所合格的检测报告。

● 站房设计时须考虑站房内仪器布局所产生的房顶开孔,开孔须考虑房顶的结构、应力分布等,确保安全。孔径应和仪器、管线所需要的尺寸密切对应,开孔完成之后须做好房顶的防水、防渗工作。

● 考虑子站站房的安全性,设置一套门禁管理系统。

● 站房内消防系统应根据站房内仪器配置情况及空间情况合理设置。

● 子站改造完成后提供详细的电气接线图、管线走向图和仪器布局图。

2.5布线及施工

1、布线电缆要求:铠装电缆2*6平方(所需长度大致1000米)

2、每50米布置一个电井(方便后期检修)

3、预埋两路PVC32管,一根布电缆线用,一根预留后期进光纤用(需材质较好的PVC32管,结实耐用)

4、观测场处安装户外用配电箱,进线在配电箱分成两路进站房,一路供空调,一路供设备

5、电表:用来计量整个监测站点用电量

大致用材施工分布:

1、铠装电缆

2、两路PVC32管加各种转接头等

3、配电箱、空开、石墩等地基;

4、布线人工

(六)售后服务技术要求

1、中标方必须提供仪器的现场安装调试并达到招标书指标要求的技术性能,并同时在现场对采购方进行操作培训。

2、仪器在项目验收通过之日后提供1年质保服务,在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

3、供应商必须为用户单位提供不少于2天10人次的仪器培训,为用户提供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日常维护、基础分析理论课程。

4、质保期内,中标方需依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做好站点的运维工作,满足运维要求,包括系统维护、质量控制、维修管理、应急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具体要求见运维要求)。

5、中标方为用户提供免费的电话咨询及技术服务。

6、保证售后维修的及时、快捷,并负责提供技术支持,4小时响应,12小时到场,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

7、中标方应提供详尽仪器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手册。

8、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内所有仪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二)相关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要求的按技术要求。1、售中服务

1.1包括运输、保险、卸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保管、开箱验收(箱体外观无人为损坏情况下)、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检验、权威部门检定、最终验收并交付。(进口设备还需包括进口设备审批、报关、进口、清关);

1.2 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1.4 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需采购人配合的内容;

1.6 交货期:按本章“一、采购内容一览表”;

1.7 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30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中另有要求的除外)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乙方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1.8 安装标准: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1.9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需采购人配合的内容。

1.10 最终验收

乙方应提供产品的有效检验文件及供货清单,经甲方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产品验收标准。甲方对产品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中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乙方必须更换相关零部件,甚至于更换产品。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验收合格条件:运行结果及使用效果符合招标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验收费用(含第三方检定费、检测费,如有)由乙方承担。

1.11 其他要求详见采购合同;

2、售后服务

2.1▲保修期:1年(技术要求里另有要求的按技术要求),从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2售后服务机构

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应设有维修中心,维修中心应能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

2.3售后服务响应

乙方在接到使用单位维修及技术服务要求后应在1小时之内作出响应,如果使用单位需要,应在使用单位的规定时间内派出专业工程师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

2.4售后服务内容

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提供正常保养服务,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应提供免费维修直至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返厂维修)。

乙方应免费提供原厂应用数据处理软件,并提供免费升级服务(指涉及数据处理软件的产品)。

2.5售后服务收费

在保修期内,乙方提供免费服务,保修期将满时,乙方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测一次,解决检测出的问题,并向甲方提供整个书面报告。

保修期满后,乙方须提供最优惠的维修价格(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在设备寿命期内,保证维修配件的供应和及时维修,维修价格保持不变(政策调整因素除外)。

2.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进行详细、明确的阐述。

3、培训

为使用户能正确使用设备,对用户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使设备能正确的为用户使用并达到用户的工作使用效果。

3.1需要培训的人数:供应商必须为用户单位提供不少于2天10人次的仪器培训,为用户提供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日常维护、基础分析理论课程。

3.2培训方式:现场培训或专门培训或相结合的方式。

3.3培训费用:承担用户人员参加培训及供应商为组织培训工作所支出的费用。

3.4培训完成时间:培训可在售前或售后进行,培训工作直至用户人员能独立并正确使用该产品才算完成。具体由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后确定。

3.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进行详细、明确的阐述。

4、其他

相关服务内容需由除中标人外第三方完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并取得采购人认可,签订合同后须将分包合同交至采购人处备案。

5、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配置,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三)商务要求

1、签订合同

本次采购合同由乙方与甲方签订。

2、付款

1)本项目以人民币付款。

2)付款条件

第一笔付款为预付款:合同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或收据后,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第二笔付款为最终验收付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合同款;

第三笔付款为质量保证金付款: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质量保证金在保修一年后,甲方收到保证金收据后无息退还。


杭州林业实验基地仪器采购——清新空气站采购文件

通电布线方案要求

要求:

1、布线电缆要求:铠装电缆2*6平方(所需长度大致1000米),布线深度不小于20cm

2、安装电表,计量监测站点用电量,每50米布置一个电井(方便后期检修)

3、预埋两路PVC32管,一根布电缆线用,一根预留后期进光纤用

4、观测场处安装户外用配电箱,进线在配电箱分成两路进站房,一路供空调,一路供设备

5、四个水泥墩用于安放房舱(如下图:水泥墩1土里埋50*50*50cm,高出地面部分长宽30*30cm,高出地面20cm。水泥墩2土里埋50*50*50cm,高出地面部分长宽30*30cm,高出地面部分和水泥墩1在一个水平面上。水泥墩3和水泥墩4未在图中体现,但要求和1、2一致,并且所有水泥墩的上表面必须一个水平面上,各水泥墩的间距需等房舱确定后才好确定),水泥墩需要埋多深还需结合土壤的实际情况,确保四个水泥墩能够承重2吨。

大致用材施工分布:

1、铠装电缆

2、两路PVC管加各种转接头等

3、配电箱、空开、石墩

4、布线人工

示意图:


第八章 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

一、总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

对落标人,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

三、符合性审查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

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或其他内容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人仍可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2) 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递交;

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投标人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装订;

7)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8)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9)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

10) 《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

11) 标项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2) 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1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加▲条款未响应或未完全响应的;

14) 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15)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6) 存在串通投标或投标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7) 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四、评标细则

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按不同标项分别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对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分因素在分值范围内进行各自打分。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价格分 商务技术分。

4.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3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4.4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投标人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按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商务技术得分也相同,则优先推荐资信部分较优者),并编写评标报告。

4.5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

1)商务技术分总分70分

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分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范围

投标人综合实力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财务状况显示为盈利得1分

0~2分

产品代理证明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针对本项目授权书或具有投标产品的代理证书或为制造商,得2分,否则不得分;若标项内有多个产品的,且提供不全的,酌情给分,分值范围为0.1~1.5分

0~2分

保修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得0分;

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酌情给予加分,超出1年加0.5分,最多加1分,不足1年部分或非全部产品统一延长保修期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酌情给分。

0~1分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内容: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服务内容,酌情给分,最高得2分,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售后服务内容,本项目得0分

,良好得1~2分,其他得0~1分

0~6分

产品保修期外售后服务内容:投标文件承诺的产品保修期外售后服务(配件价格、维修费等)的综合评价,酌情给分,最高得4分;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该项内容,本项目得0分,好得2.6~4分,良好得1.1~2.5分,其他得0~1分

随机备品备件

投标文件中明确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及耗材的品种、数量进行综合评价,酌情给分,最高得2分,没有得0分

0~2分

培训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培训内容,酌情给分,最高得2分;

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培训内容,本项目得0分

0~2分

同类产品业绩

提供的同类产品业绩合同,由评标委员会酌情给分(0~2分)

同类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得分:同类产品为标项内投标产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

0~2分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内容明确、不存在无关内容的,得2分;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存在其他项目内容之一,该项不得分;投标文件没有目录,扣0.5分;存在其他遗漏的,每项扣 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0~2分

采购需求响应性

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如有负偏离,由评委根据负偏离造成的影响程度(产品技术指标的重要性)扣分,负偏离造成影响程度高扣3分,影响程度一般扣1分,影响程度小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起评分为30分,最低得0分。

0~30分

报价合理性

投标文件的报价合理性,合理得2分,较合理1分,不合理0分。

技术响应的优劣性

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内容,酌情给分,最高得8分

好得6.1~8分,良好得4.1~6,其他得2~4分

2~8分

节能环保产品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及节能认证证书进行评分,同时具备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及节能认证证书的产品评分应高于具备其中之一的产品,酌情给分。

0~2分

产品档次

根据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的档次和先进性进行综合评价,好得3.1~5分,良好得2.1~3分,其他得1~2分

1~5分

产品质量保证方案措施、安装、调试、验收的标准及方案

根据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酌情给分

好得2.1~4分,良好得1.1~2,其他得0~1分

0~4分

2)价格分总分30分

价格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 30分,最低得 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已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并成为正式入库供应商【注:提供正式入库供应商的网站信息材料】;

3)投标人所投标项内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因杭州市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云平台系统尚不支持小微型企业价格优惠评审,目前评标委员会仅能在按以上原则计算各单位价格分后,在技术评审中进行调整(即在原技术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小微企业价格优惠分数)

五、询 标

对投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清楚的内容,必要时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询标记录需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它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六、定标办法

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七、投标人义务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随时随地答复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并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信用融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杭州市内中小企业供应商。

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

请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g.hzft.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专栏,可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三、申请方式和步骤

1、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需先与六家合作银行对接,办理相关融资前期手续;

2、中标后,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联系,告知融资需求;

3、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录入中标合同信息时,须在合同备案页“是否为可融资合同”前打勾,并选择相应的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录入账号信息;

4、相关信息录入后,相关合作银行将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查询到合同备案信息,经审核,与供应商联系并办理相关融资事宜。

四、注意事项

请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在合同备案环节务必请仔细核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等内容,一旦录入将无法修改。

府采购信息系统查询到合同备案信息,经审核,与供应商联系并办理相关融资事宜。

四、注意事项

请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在合同备案环节务必请仔细核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等内容,一旦录入将无法修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新空气 仪器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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