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大化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仁寿县大化镇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仁寿县大化镇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项目已由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仁发改[2009]1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仁寿县大化镇,建设资金来自省级第一批灾后重建基金,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政府委托,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阶段,行使业主招标职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仁寿县大化镇劳动村、红塔村。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劳动村硬化村道2845米;宽3.5米、厚0.2米,原有村道水泥路2200米从2.8米加宽至3.5米、厚0.2米;红塔村新建水泥路554米,宽3.5米,厚0.2米,原有村道水泥路2583米从2.8米加宽至3.5米、厚0.2米。
2.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元,由省级第一批灾后重建基金解决。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仁寿县大化镇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含暂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6月 29 日至2009年7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由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 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1)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图纸资料按成本费用另计,售后不退(现金,中标与否或发生其他情况均不退还)。
4.3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4.5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09年7月 20 日14时,地点为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大道腾飞时代大厦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大道腾飞时代大厦一楼)
联 系 人: 吴先生(****-*******招标文件事宜)
电 话: ****-*******(投标保证金事宜)
传 真: ****-*******
开户银行:仁寿民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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