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矿区维修队用房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矿区维修队用房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矿区维修队用房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QX18ZBTJ162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矿区维修队用房维修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矿区维修队用房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QX18ZBTJ162

二、项目内容包括:外墙面维修、内墙面维修、地面维修、门窗更换、拆除净化水设备及配套管线、水、电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

三、项目预算、质量标准及工期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45.3691万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5天内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之外的国内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必须具备 “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安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按照津建筑【2012】1091号文规定的进行人员安排,需提供相关人员的任命书及从业资格证明。

3.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年度至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18年4月27日起至2018年5月4日每天上午9:00时-11:30 时,下午1:30时-4:00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在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创新六路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磋商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书原件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携带无法办理购标手续,未现场办理手续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磋商。

注:以上携带证件均需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磋商文件的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9:00时-9:30时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创新六路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3.磋商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9:30时

4.磋商地点: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创新六路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志强

2.联系电话:131*****819

九、釆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洼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于老师022-********

十、釆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创新六路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1*****819

十一、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釆购人、釆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 2018年4月27日起至2018年5月2日止。

2018年4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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