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油田固井工程承包招标公告
福山油田固井工程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海南福山油田固井工程承包项目 | ||||||||||||||||||||||||||||||
项目编号 | ****-*******-NFKT-*******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海南福山油田目前发现花场、美台、白莲三个油气田和金凤、朝阳、永安等含油气构造,每年钻井规模约40口,为进一步规范固井市场,提高工程质量,强化固井生产管理,做好正钻新井配套工作,更好的为试油投产做准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固井工程项目招标。 (1)本次招标为框架合同集中招标,招标有效期三年。本项目中标人与福山油田签订框架合同(含安全生产合同),框架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每年底通过福山油田供应商考核后可与其续签框架合同。 (2)在合同期限内,具体项目的工期、费用以及双方在框架合同基础上需要特别约定的其他事项,由单井协议约定。 (3)框架合同不单独发生法律效力,其与单井协议共同产生合同约束力。 (4)招标人不承担固井施工队伍、机组从队伍驻地搬迁到海南福山油田的动复原费。 (5)工作内容依据福山油田的钻井地质设计、钻井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利用专用设备和方法,在钻井过程中对表层套管、技术套管和油层套管进行封固,为试油和投产做准备。 (6)采取单井包工包料(甲方供应的套管和套管头除外),分工序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项目和工作量结算费用的总承包方式。 (7)本项目年度金额预计2600万元,其中年度双密度固井预计5—6口井,金额600万元左右,该部分工作由于行业内应用较少、价格体系不完善,因此这部分内容作为项目暂列金额,价格根据每口井的现场实际工作情况由双方谈判决定,并以单井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 (8)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9)中标人在框架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固井机组不参与工作量分配: a.发生过重大安全、环境事故的; b.在福山油田安全审核不合格的; c.被取消中石油集团颁发的在福山油田区域作业的固井队资质的; d.存在其他因违反福山油田相关规定被要求整改尚未通过的事项。 建设地点:海南省福山油田。 计划工期:招标有效期三年。本项目中标人与福山油田签订框架合同,框架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每年底通过福山油田供应商考核后可与其续签框架合同。 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1)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固井各项单价不得高于本方案附录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明细表。投标人报价时要求说明根据最高投标限价表的下浮百分数即可。(2)价格标准:执行中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根据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明细表各自给出的下浮比例。(3)福山油田现行统一定额标价及相关计价规定未包括的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其他: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3)投标人拟派施工队伍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具有在海南福山油田实施固井技术服务的队伍资质(其中中石油内部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队伍资质,中石油外部单位须具有在海南福山油田从事固井技术服务的有效的临时队伍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具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固井。 (5)投标人拟派固井机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以自有固井机组,严禁以挂靠、合作、租赁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 (5.2)自有固井机组是指固井机组主要设备(水泥车和灰罐车)归投标人所有,且水泥车数量≥2台,灰罐车或者灰罐的容积≥45m3。 (5.3)投标人必须提供自有固井机组主要设备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5.4)投标人后勤保障基地必须达到装灰、化验及生产保障标准。 (5.5)投标人可以有多个固井机组和多个后勤保障基地,多个固井机组可以共用一个后勤保障基地。 (6)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主管部门通报;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限制条件。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04-28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5-04 17:30:00.0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至 2018 年 5 月 4 日,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16号福山油田办公大楼302室(可邮购、详见4.4条款) ,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购买标书汇款凭证,在 翟先生 处购买招标文件,联系方式: ****-********/152*****406 、邮箱:zhair@cnpc.com.cn。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购买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并以电子邮件正文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发送到zhair@cnpc.com.cn,以便招标文件的获取。经招标人确认收到“标书制作费”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发至购买人电子邮箱。说明:投标人应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电子版本招标文件仅作参考!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请汇入“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信息中注明“标书制作费”。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在 翟先生 处领取,领取时需出具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凭证。(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寄费 20 元,并将邮寄地址、《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及4.1条所述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的资料扫描件作为邮件附件(注:电子邮件正文应填写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发送到邮箱:zhair@cnpc.com.cn招标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由于购买人不提供完整的邮寄地址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负责。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5-18 08:3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16号福山油田办公楼702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本次招标收取 5万元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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