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大道北侧(新洲路—福田污水厂)污水干管工程(施工)泥水平衡泥水平衡机械顶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滨河大道北侧(新洲路—福田污水厂)污水干管工程(施工)泥水平衡泥水平衡机械顶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滨河大道北侧(新洲路—福田污水厂)污水干管工程(施工)泥水平衡泥水平衡机械顶管分包工程 | ||||||||||||||||||||||||||||||
项目编号 | ****-*******-GDJ-*******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滨河大道北侧(新洲路—福田污水厂)污水干管工程(施工)泥水平衡机械顶管分包工程是《深圳市污水布局规划修编(2011-2020)》规划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项目,施工地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泰然八路、滨河大道北侧辅道沿线。 DN2200顶管944m施工,采用泥水平衡顶管设备。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3.3.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3.4.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5.企业业绩要求: 2015 年 4 月 20 日以来【以交(完)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3.6.安全要求:①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 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员证书。3.7.行贿记录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 2015 年 4 月 20 日至2018 年 4 月 20 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04-27 0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5-05 16:00:00.0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4月27日至 2018年05月05日,上午 08 时 00 分 至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福田水质净化厂南门滨河大道项目部 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5-20 08:30:00.0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05月20日0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福田水质净化厂南门滨河大道项目部会议室。5.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