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财务审计机构选聘招标公告
公证处财务审计机构选聘招标公告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辽宁省丹东市辽东公证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丹东市辽东公证处财务审计机构选聘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省丹东市辽东公证处财务审计机构选聘项目
项目编号:DDJZG********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丹东市辽东公证处
采购单位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女士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范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编号:DDJZG********0192、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丹东市辽东公证处财务审计机构选聘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概况:选聘财务审计机构一家(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审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注册成立不低于三年以上(含),上年度通过相关部门的年检的且具有相关行业执业证书; 2.供应商应在辽宁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项目负责人需有注册会计师资格;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有专业的从业人员,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磋商会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他要求:1.磋商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磋商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磋商供应商。3. 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4月28日 08:30至2018年05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被授权人现场报名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4:00至2018年05月10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四、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2016年或2017年度);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并打印本单位信用行为记录证明(包括:行政处罚、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等内容);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文件。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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