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河流域(门源段)环境整治与生态功能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大通河流域(门源段)环境整治与生态功能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大通河流域(门源段)环境整治与生态功能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河流域(门源段)环境整治与生态功能提升工程质量检测,已由海北州水利局、海北州林业局以“关于海北州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大通河流域中下游水资源控制区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大通河流域(门源段)环境整治与生态功能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北水字[2018]10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门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门源县
2.2招标范围:大通河流域(门源段)环境整治与生态功能提升工程全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和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
发包内容:a.承担上述工程范围内发包人和监理人负责抽检的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工作,(监理人负责其原抽检范围的取样和送样工作)。监理人不设立监理试验室,只配备部分现场原位试验检测设备,如回弹仪、坍落筒、泥浆比重瓶、钢卷尺等,负责混凝土坍落度、钻孔桩清孔后泥浆比重、孔道压浆流动度、下封层乳化沥青和碎石单位用量、结构物钢筋保护层、回弹强度等试验检测。桩基承载力、完整性检测。
b.协助发包人完成本标段工程范围内的试验检测管理工作。
c.根据发包人安排,为科研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提供试验检测服务。
d.承担项目实施阶段的全线环境监测(在报价清单中单独列项;允许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协助发包人开展日常环保督查等管理工作。
2.3 计划工期: 2018年5月28日—2018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就甲级和混凝土工程类甲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持单位介绍信到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指定时间在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22日15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北州西海镇银滩路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门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徐姣妮
招标代理机构:海北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报名地址: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李彩霞
电 话:****-*******
传 真:****-*******
邮 编:810200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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