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环卫(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招标公告
莲湖区环卫(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2018年西安市莲湖区环卫(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西安市莲湖区环卫(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RC2018-ZBWDX-1842/3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红埠街33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酒店C座11层
联系电话:***-********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分为4个标包)
标包 | 名称 | 数量 | 预算 |
A包 | 3.5吨后装压缩车 | 5辆 | 200万元 |
B包 | 12吨后装压缩车 | 4辆 | 300万元 |
C包 | 5吨后装压缩车 | 4辆 | 200万元 |
D包 | 压缩站专用拉臂车(1辆)和12吨后装压缩车(2辆) | 3辆 | 225万元 |
预算总计:925万(包括裸车费、运杂费、交强险、挂牌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垃圾清运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 制造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3C认证(代理商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工信部核准的公告目录内的产品;
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获取:
日 期: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8日(每天9:00-12:0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 点: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酒店C座11层
文件费:招标文件人民币 500元
供应商报名确认时须携带下列资料: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18日14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5月18日14时00分
3、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酒店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招标项目联系人:武大相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民生银行长安路支行
账 号:********1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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