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保安外委服务项目答疑及补遗(一)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保安外委服务项目答疑及补遗(一)
一、答疑
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正决定(以下简称招投标法),第一章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贵公司此次4号线保安招标,诸多门槛条件,例如注册资金3000万,2015年至今有3个以上200人的单个业绩,是否有失公平、公正?贵公司列此条件是否考察过重庆乃至全国的相关保安公司?
2.招投标法第二章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贵公司商务评分条件,要求投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得8分,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得4分;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亿万元,得2分;1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得1分。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不得分,缴税金额≥1000万元,得4分,此条款明显存在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请贵公司给出此评分条款的合法依据。
3.4号线保安招标64人,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3个安保类(含安检、保安)项目业绩,且每个业绩的安保服务人员(含安检、保安)均不得低于200人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是50人或者100人?
4.同理,64人的招标限价每年不足500万,要求投标人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得8分,缴税金额≥1000万元,得4分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合法?
5.保安、特勤、安检虽同属于安保服务,但服务方式及服务标准有明显区别,为何三个项目的评分标准完全一致,有何依据?
6.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五号线、十号线保安招投标于2017年12月招投标,均为贵司项目,4号线保安招标离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五号线、十号线保安招投标不足半年,招标评分条件(特别是商务评分部分)调整如此之多,有何依据?
7.关于以上几点,我司保留向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开信箱投诉的权利。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关于此次保安招投标,我单位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条款,请贵单位澄清如下问题:1.贵单位对本次招标设置主营业务收入、人员规模、业绩要求过高。限制了部分本可以参加的中小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第三条的的规定。本次安检招标明显对中小企业实行了差别待遇。违背了法律精神。
答2: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3:1.有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1.4.1关于资格条件要求注册资金3000万,安保项目业绩3个均要200人,对于一个64人的保安项目,这个准备资格门槛是否太高,有失招标法要求的公平公正原则。
2..有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2.1关于投标报价中,2017-2018重庆社保最低缴费金额是否有误,以最低缴费基数3370为例,随企业参保人员城镇户口,单位月缴费为977.3+工伤月缴费额,个人358.85。
3.有关“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要求4个200人业绩,得8分;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得8分;缴税金额大于1000万得4分,这三个条件之苛刻,已经排除了全国非常大部分的保安公司,而且保安服务人数才64人。对此,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是否应该慎重考虑一下是否符合市场行业情况。
答3:1、按招标文件执行。
2、重庆社保最低缴费金额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规定的最新标准为准。
3、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4:本次招标设置主营业务收入过高,及人员业绩要求过高。限制的部分本可以参加的中小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第三条的的规定。本次安检招标明显对中心企业实行了差别待遇。违背了法律精神。
答4: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5:1
答5:该提问无实质性内容。
二、补遗(一)
一、本项目二年总价最高限价为:*******.56元(大写:伍佰陆拾捌万伍仟肆佰肆拾贰元伍角陆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修改为:2018年5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18年5月14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顺延。
招 标 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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