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综合利用招标公告

尾气综合利用招标公告



尾气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远东页岩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 “招标人”)委托,对尾气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千金乡南环公路中段1号

3、建设规模:根据厂区放空燃料气的情况,本期拟建两台35t/h燃气炉,两台炉根据我厂实际蒸汽需要可一开一备,也可两台同时开启。当两台同时开启时可以补充剩余碳四。燃气炉产蒸汽参数为3.82Mpa,450℃,与我厂原有煤粉炉的蒸汽一同并入全厂3.5Mpa蒸汽管网,为预处理及催化装置的汽轮机作为稳定气源。

4、招标编号:LNZB02-ZBT2018-048

5、招标人:远东页岩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质量标准:合格

9、计划工期:2018年9月30日前竣工投产

10、招标范围:包括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的锅炉主体、辅机、厂房、烟囱(不包含制除氧水系统和厂房外管线)的所有工艺、设备、电气、电信、仪控、防腐保温、消防、照明、土建、总图等的设计;整套系统的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制造、安装及调试、试运行、试验及检查测试等;以及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指导等内容(不包含土建施工)。(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建造模式(EPC)进行总承包,投标人即总承包单位,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5)、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

(8)、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必须为锅炉本体设备制造商,且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

(10)、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要求中任意一项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锅炉安装1级)。

(12)、投标人应具备以上8、9、10、11条所规定的所有资质,如不完全具备,应联合具有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备以上8、9、10、11条所规定的资质中的任意一条,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独立法人单位。

(13) 本项目中部分施工内容如涉及到《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相关文件中要求的除以上8、9、10、11条所规定资质以外的,且投标人不具备的资质,投标人应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的工作分包完成。分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要明确提出需要分包的项目,以供招标方检查确认。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投标人需提供下述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向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的条件。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提交下列文件的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原件均须提供)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复印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⑵银行开户许可证;

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⑸符合“二、合格投标人条件”第(8)项要求的资质证书;

⑹符合“二、合格投标人条件”第(9)项要求的资质证书;

⑺符合“二、合格投标人条件”第(10)项要求的资质证书;

⑻符合“二、合格投标人条件”第(11)项要求的资质证书;

⑼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⑽类似业绩合同;

⑾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⑿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文件。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12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电汇、网银、银行支票、现金

(不接受承兑汇票及银行保函)。

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银行行号:********3565

账号:****************0

4、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开标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账。

五、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

1、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2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远东页岩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地 址:抚顺市新抚区千金乡南环公路中段1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东页岩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抚顺市新抚区千金乡南环公路中段1号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12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若宪

电话:***-********

电子邮箱:lngczbyxgs@126.com

远东页岩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利用 综合 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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