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务中心东侧石材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CJZFCG-GK-2018007

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务中心东侧石材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CJZFCG-GK-2018007

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务中心东侧石材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CJZFCG-GK-*******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受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就其所需的政务中心东侧石材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简要说明:

1、招标文件编号:CJZFCG-GK-*******

2、招标项目名称:政务中心东侧石材维修工程

3、采购单位名称: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4、采购机构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5、采购内容:政务中心东侧石材维修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实施地点、技术要求、数量、投标人具体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

7、完工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日)完成交付使用。

8、采购预算:85.57万元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

二、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支付工程审计价的90%,余款质保期(一年)到后,双方验收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中全部采购内容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时除外)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

(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原件;

(五)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六)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册原件;

(七)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八)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在有期内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证件原件直接到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报名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U盘)。

四、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9日(星期三)17:00

地点: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楼门口集合。

(统一组织准时到达,领取踏勘证明,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五、报名及拷贝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工作日内)

上午:10:00-13:00 下午:16:00-18:30

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五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六、开标时间:

时间:2018年 5月25日(星期五)11:0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附属楼科技馆)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第四开标大厅

招标机构: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招标机构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原昌吉州政务中心)

联系人:何建梅 电 话:****-*******

采购人: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云疆 电 话:131*****365


标签: 维修工程 石材 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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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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