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九台分局关于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九台分局关于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招标公告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九台分局关于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DHGC2018-04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环境保护局九台分局关于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环境保护局九台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内容:关于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2.2 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九台区饮马河大桥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纪家大桥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二标段:九台区新开村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柳溪村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注:投标单位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2018年5月27日至2018年6月15日。

2.5 工程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2016、2017)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近12个月社保证明。

3.3 建筑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查询结果须体现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及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图纸8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九台分局

联系人: 王晶

电 话:136*****313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联系人:柳荻

电话: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站 自动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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