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路网改造工程BT投融资建设招标公告
2009年路网改造工程BT投融资建设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云南省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对盘龙区2009年路网改造工程BT投融资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投标意向的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盘龙区2009年路网改造工程BT投融资建设项目
二、招标人: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四、盘龙区2009年路网改造工程BT投融资建设项目概况:
盘龙区2009年路网改造工程BT投融资建设(施工部分)项目包括3条道路,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招标代理工作:
1)寺瓦路:起于东连接线至东三环,全长约1480米,为城市Ⅱ级主干道,红线宽度为40米;
2)主3号路:起于东连接线至寺瓦路,全长约740米,为城市Ⅱ级主干道,红线宽度为40米;
3)支186号路:起于寺瓦路至东白沙河,全长约2550米,为城市I级支路,红线宽度为30米;
以上各条道路均由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盘发改〔2009〕36号文件),3条道路以BT模式投融资建设,总投资约人民币5.48亿元。
各条道路的实施范围为:施工图所示的道路、排水、桥涵﹑绿化、照明和交通设施。可研、规划设计、环评、水保、矿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地堪等前期费用及建安工程费用列入回购基价,由中标人承担。
以上3条道路的项目回购期为四年,自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回购期,在四年内分四期(25%、25%、25%、25%)进行回购,以经政府审 计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回购依据,投资收益率以中标人中标时的报价为准,但不得高于2.5%,资金占用成本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利率为基准,根据中标人在投标时的优惠报价进行结算。
盘龙区2009年路网改造工程BT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回购担保:
1)昆明市人大批准的将本项目回购资金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批文;
2)昆明市财政局出具的回购承诺函;
3)昆明市人民政府提供的同意该项目以BT方式建设并回购的批复。
五、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 自有资金应能够满足项目所需资金的需要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 具有相当的融资能力且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要求;
4)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 本项目接受由具有投融资能力的企业和具有施工资质﹑能力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报名。如果资格预审申请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除满足以上第2)、3)、4)条要求外,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应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预审、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各方应授权同一人作为本项目投标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人。
六、对资格预审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进行职务犯罪查询的规定:
1)昆明市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职务犯罪查询记录原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融资方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职务犯罪查询记录原件,施工方应提供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职务犯罪查询记录原件,以上原件的复印件须附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职务犯罪查询记录的原件 须在2009年7 月2日 15 :00时前提交至如下地址:
收件人: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办事处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23楼A座
联系人:杨峰 联系电话:0871-*******转15
2)昆明市内企业须在2009年7 月2 日15 :00时前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交如下资料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均须清晰、易辨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招标代理公司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统一查询:
1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职务犯罪查询记录资料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书:
1未按规定时间及规定要求提供职务犯罪查询记录原件或职务犯罪记录查询资料的;
2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记录表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有职务犯罪不良记录的;
3提供的查询记录原件或查询资料弄虚作假的。
七、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放时间:
2009年 6月29 日上午9:00时至7月3 日下午17:00时。
八、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
九、资格预审文件发放地点: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 系 人:李群堂、宫楠
电 话:***-********-***、467
传 真:***-********
邮 编:100044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办事处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23层A座
联 系 人:段晓君、杨峰
电 话:0871-*******-18、15
传 真:****-*******
邮 编:650021
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证明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材料)
2)施工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未授权可不提供。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各方均应出具,并应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间:2009年7 月5日9:00――11: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恕不接受;
地点: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8楼,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注: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原件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关现场查验, 经审验如提交的证书(资料)有遗漏、不符、过期或未按规定年检的情形,招标人将拒收其资格预审申请书:
1)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格预审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2)施工承包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施工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资格预审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5)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6)资格预审申请人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原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只须提供融资方的银行存款证明);
7)资格预审申请人前一年度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情况书原件(资格预审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8)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时提供)。
(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按规定应进行年检的必须年检合格,若当地主管部门取消年检的请附相关说明。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须按要求附以上证书、资料的复印件,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本公告同时在 昆明市建筑工程交易网(www.kmctn.com)上发布。
招标人: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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