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智能停车产业制造EPC总承包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和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智能智能停车产业制造EPC总承包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和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智能停车产业制造项目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备[2018]118号备案,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函[2018]46号告知招标事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鑫华源曹妃甸智能停车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智能停车产业制造项目EPC总承包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和相关服务
2.2建设地点:曹妃甸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2.3项目性质: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和相关服务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各类停车设备30000泊位的产能。项目总占地面积195亩,总建筑面积71000平方米。建设智能制造中心车间(单层,最高高度12.8m)、科研楼、综合楼、辅助用房等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
2.5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及评审部门要求。
2.5付款方式: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一年支付咨询费的30%,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二年支付咨询费的50%,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三年支付咨询费的20%。如发包方资金状况有变化,发包方与承包方可另行协商付款比例和付款时间。
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自2015年4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项目业绩(时间以咨询成果证明为准),中标人必须保证有5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含项目负责人)驻场至项目完成止并同时将造价师注册证原件押存于招标人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构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3.6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28日至2018年05月0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咨询合同及咨询成果证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到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3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四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鑫华源曹妃甸智能停车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曹妃甸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邮编:063299
联 系 人:王恩生
联系电话:133*****725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
邮编:063299
联 系 人:陈冬烨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tsl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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