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曹宅镇龙一村张氏宗祠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金东区曹宅镇龙一村张氏宗祠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龙一村张氏宗祠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龙一村张氏宗祠修复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龙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预算造价:约81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内容(以招标控制价内容为准);
2.3 建设规模:张氏宗祠占地面积约为805m2,建筑总面积约为832m2;
2.4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龙一村;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业务范围为古建筑维修保护,浙江省外企业需经浙江省文物局本年度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浙江省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培训(施工类)合格证明,并无在建工程。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所在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盖章确认);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3项目负责人证书;
4.4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4.5按招标公告第3.2、3.3、3.4这三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4.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4.7浙江省外企业需提供浙江省文物局本年度备案表;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的按规定领取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5月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 16: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网站(www.jdjyzx.cn)、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招投标中心公示栏、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龙一村公告栏内张贴。
8、监督部门: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招投标中心。
9、报名地点:金东区滨河路东华家园小区40-2-51#营业房 (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镇招投标中心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138*****251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302
报名处联系人: 蒋先生 联系电话:186*****573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龙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招投标中心
2018年5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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