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边坝县尼木乡江果堆村公路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记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8-05-02 14:11:10
招标编号:XZRF-CD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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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昌都市边坝县尼木乡江果堆村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贡觉县莫洛镇曲松村至拉玛村公路改扩建工程等14个项目实施方案相关事宜的批复》(昌发改基建[2018]1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昌都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起于尼木乡通电站水泥路旁村委会附近,终点为卡堆村,线路全长19.409km(主线长18.034公里,铅锌矿支线长1.275公里,麦依桥0.1公里)。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宽度采用3.5米,两侧各采用0.5米硬化路肩。
全线按照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计算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全线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标准,地震烈度按Ⅷ度设防,桥梁设计洪水频率小桥为1/25、大中桥梁为1/50。
2.2 本项目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
20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3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 里程长度(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监理 | 全一标段 | 19.409 |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防护、公路设施、环保措施等设计图纸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 |
2.4 质量目标要求:本次招标各标段所有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项目监理招标要求不低于以下标准:投标人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2017年12月)内独立完成过
1项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交竣工时间为准)。
以上业绩信息可在部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评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质量评定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核查,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或建设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或施工工作4年及以上,至少担任过
1项及以上公路工程总监或驻地高监职务。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或建设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或施工工作4年及以上,至少担任过
1项及以上公路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负责人)职务。
投标人必须提供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应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若不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必须委托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组建工地试验室)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验资报告或委托协议书)。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3年及以上经历,至少担任过
1项及以上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3.2 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项目管理公司其他人员配置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人员配置为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3.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3.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5月
2日至
2018年
5月
8日每日
10时
00分至
12时
00分,
15时
3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工地试验室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验资报告或委托协议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公告第3.1款所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人员相关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报名审核后,再将以上资料按照报名现场要求顺序胶装成册),到
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图纸及其他参考资料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
5月
24日
10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www.xzcs.gov.cn/)和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都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瑞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昌都西路康盛阳光苑2幢3单元4-2
邮政编码:854000
联 系 人:兰先生
电 话:
133*****727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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