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园区开发项目-南区物流用房-监理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园区开发项目-南区物流用房-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园区开发项目-南区物流用房-监理
合同估算价:50万元 项目总投资额:4875万元
保证金金额:10000元
工程规模: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6921.9㎡,总建筑面积约11681.27㎡。其中:物流分拣清关中心建筑面积约5147.55㎡,物流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约6342.9㎡,消防泵房及配电室、汽车衡,建筑面积约190.82㎡,还包括配套高低压配电、室外场坪、室外管线等工程。
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
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满足所列要求之一即可):[监理]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 乙级及以上资质。
对项目负责人资质最低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总监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少于一项;
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近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总监)不得少于一项;
6、投标人所报项目总监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wlmq.gov.cn/)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总监在监项目少于3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
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wlmq.gov.cn/)上报名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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