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管理处家具(二次)招标公告
高新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管理处家具(二次)招标公告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商洛市公安局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商洛高新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管理处家具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商洛高新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管理处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ZDSL18-002Z
三、采购人名称:商洛市公安局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分局
地址:商洛市商丹园区政务大楼13层
联系人:房先生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商州区中心广场服务楼3楼
联系人:雷萌
联系方式:156*****000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家具,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办公使用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人民币24.2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谈判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4、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或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2017年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企业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2017年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谈判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竞争性谈判响应声明书);
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7、本次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 月7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商州区中心广场服务楼3楼305室;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9:00分前;
2、谈判时间:2018年5月10日9:00分;
3、谈判地点:商州区中心广场服务楼3楼。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房先生
联系方式(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商州支行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8 年 5月 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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