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管道材料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管道材料招标公告



金寨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管道材料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寨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管道材料采购,招标人为江苏华水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道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寨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现场。

2.2建设规模:污水厂总设计规模为3.0万m3/d,已运行一期规模为1.5万m3/d,拟扩建二期工程规模为1.5万m3/d。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污水厂内所需的钢管(Q235A D80~D1020 1476m)、不锈钢管(SS304 DN25~DN425 411m)及塑料管道(HDPE DN200~DN500 774m)管件的采购、工厂检验、出厂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现场交货验收,指导安装、调试,参加试运行及验收,提供技术文件、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2.4交货地点:工程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3.2投标人近5年应具有处理量为1.5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厂的类似材料供货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现场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下述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登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brr.com)填写投标报名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下述资料扫描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标书款汇款凭证。工作人员将在收到以上资料并核查后,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登记的邮箱内。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元整(RMB¥800.00),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须注明【SW166901 单位简称 金寨管材】(注: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华水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牌楼巷47号星月大厦5楼501室

联 系 人:王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陈凯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邮 箱:chinabrr02@163.com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102 860 000004 341 59

行 号:304 100 041787

投标报名文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 管道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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