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文山南路(平水庙段)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连江县文山南路(平水庙段)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文山南路(平水庙段)工程项目(施工) 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连发改基建【2017】21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连江县凤城镇东南街、东北街(按规划要求实施)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拟建连江县文山南路(平水庙段)工程,起于八一六东路,终于北江滨路,全长242米,宽24米,按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建设内容包括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及附属配套设施等。项目总用地面积6951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凤城镇东南街、东北街(按规划要求实施);工程建设规模:拟建连江县文山南路(平水庙段)工程,起于八一六东路,终于北江滨路,全长242米,宽24米,按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建设内容包括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及附属配套设施等。项目总用地面积6951平方米;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范围连江县文山南路(平水庙段)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内容包括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范围连江县文山南路(平水庙段)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内容包括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17]47号、榕建筑[2017]60号文件要求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4)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5-0209:35:00 至 2018-05-0805:30:00 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2.0.0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05-1609:45: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350500
电子邮件:/
电话:152*****920, 传 真:/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八层, 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
电话:180*****383, 传 真:****-********
联系人:江之宇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住建局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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