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海拔试验基地改造工程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高海拔试验基地改造工程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西藏高海拔试验基地改造工程施工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西藏高海拔试验基地改造工程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PRI4106-1802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西藏高海拔试验基地改造工程施工服务,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科技项目自筹部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西藏羊八井;

2.2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1)拆除西藏试验线段原有3基杆塔、导线、金具等。(2)新建2基终端 1基耐张杆塔,包括基础施工、组塔施工、架设2档导线(第一档:200M;第二档:300M,±800KV、8×1250MM2导线),杆塔重量850吨。

合同估算价515(万元)

2.3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具有±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若接受外购外协,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的供应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应当合法有效,由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未提供合法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2)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有关禁止转包或分包规定的行为。

(3)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5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2)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

(4)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质量事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日起至2018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供应商信息一览表》,把电汇底单放在附件1里加盖公章;附件2word版本,一并发送至负责人邮箱,招标人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邮箱中。

4.2未按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3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东滨河路5号院2号门开标大厅(首佳利华生命健康产业园5号院内)。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8.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2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李然

电话:13521023181

电子邮件:364499534@qq.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110061242018010126588

收款人名称: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注意事项

1)请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1(汇款凭证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pdf与word版本)、附件2(只接收word版本)填写完整、准确的表,发送至对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邮箱(具体见公告3.2);邮件名称及邮件附件命名规则:EPRIXXXX-XXXXX 公司全称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2)本次招标项目标书出售不接受个人汇款,且要求购买标书的汇款主体与登记表中的投标人主体一致,汇款需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之前汇出;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本次招标项目所有费用支付方式禁止使用“超级网银”,“超级网银”支付的款项无法查询支付人相关信息,投标人使用“超级网银”导致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标书款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因投标人内部没有沟通协调好或提供信息有误的,重复购买同一标包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发票一经开出不予更正、退换、作废。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日


附件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需求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发票抬头)

发票邮寄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信息

(退还保证金及开票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公司注册地址、注册电话:

开户行名称:

账号:

授权代表信息

姓名:

座机(区号-电话号):

手机:

E-mail:

备注:标书款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默认为开标当天现场领取,如未领取,将按照发票邮寄地址进行邮寄;未尽事宜,请联系招标公告中财务人员。

缴款信息

缴费类型

标书费

缴费金额

汇入时间

(汇款凭证粘贴处)

附件2:供应商信息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发票邮寄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公司注册地址、注册电话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授权代表姓名

座机(区号-电话号)

手机

E-mail

标签: 工服 基地 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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