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招标公告

2018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规定,经德财采确[2018]1631号预算执行确认书批准,现就德清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QZCFW-2018-G3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万尾)

规格

预算金额(万元)

鲢鱼

≧560

≧4厘米

10

鳙鱼

≧400

10

草鱼

≧190

5

青鱼

≧170

5

长春鳊

≧180

≧4厘米

5

花骨鱼

≧85

5

鲢鱼

≧25

≧15厘米

10

鳙鱼

≧15

10

草鱼

≧7

5

青鱼

≧10

8

长春鳊

≧8

≧15厘米

5

花骨鱼

≧3.5

5

翘嘴红鲌

≧6.5

6.64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能力选择一个或两个或两个以上标项参与投标。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具有繁育放流种类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营业执照(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年审年检合格),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4日至2018 5月 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时 ;下午 14:00—17:00时。

2、发售地点: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德清县武康镇科技新城科源路10号6幢4楼,电话****-*******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A.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B.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C.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D. 《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F.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

八、投标保证金:标项一人民币3000元整,标项二1000元整,标项三3300元整,标项四1600元整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

开户行:浙江德清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 5月25 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E227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 5月25 日14时00分整在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E227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无效)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ztb.gov.cn

十二、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打进指定保证金帐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 电子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采购文件为准。)

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5月24日(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前到达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账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 电子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采购文件为准。)

4. 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确认,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投标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资格审查时若须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公证件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证明材料等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却无法提供的,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行统一社信代码地区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信代码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需要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B.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C.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D.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E.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

F.投标单位的其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人为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则必须提供此项;证明文件可以是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德清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吉先生(项目负责人)、宣小姐

联系电话:****-*******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科技新城科源路10号6幢4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德清县财政局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一号县行政中心E楼三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增殖放流 渔业资源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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