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一级公路北侧加油站用地出让招标公告
大石一级公路北侧加油站用地出让招标公告
松门镇大石一级公路北侧加油站用地国有建设用地 出让公告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9〕整第19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定于 2009年7月20日上午8时至2009年7月31日下午4时的工作时间,在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服务大厅)公开挂牌出让松门镇大石一级公路北侧加油站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位于松门镇淋头村大石一级公路北侧,出让面积3257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5.0%,容积率不大于0.35, 绿地率20%。出让用途为商业(加油站)用地,出让期限为商业40年 。
二、出让方式、起始价及保证金
该地块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截止时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书面要求报价的,对上述地块实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起始价为220.5万元(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由市建设规划局另行收取)。竞买保证金为100万元。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对象
取得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在石粘至松门一级公路两侧(淋头村)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文件的企业或个人。
四、报名要求
1、有意参加竞买的,请于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7月29日工作时间到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出让文件资料。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17日至2009年7月29日的工作时间(截止2009年7月29日下午4:30时)。报名时应提交申请书、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报名的提交申请书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持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文件。委托报名的,持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出具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
2、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3、咨询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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