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银线甘塘分输站区域阴极保护改造、西一线64#阀室、西二线彭阳压气站、海原压气站恒电位仪改造招标公告

兰银线甘塘分输站区域阴极保护改造、西一线64#阀室、西二线彭阳压气站、海原压气站恒电位仪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兰银线甘塘分输站区域阴极保护改造、西一线64#阀室、

西二线彭阳压气站、海原压气站恒电位仪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XY-ZB-2018-GC0417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项目名称:兰银线甘塘分输站区域阴极保护改造、西一线64#阀室、西二线彭阳压气站、海原压气站恒电位仪改造项目

1.2招标范围:

1.2.1兰银线甘塘分输站区域阴保改造项目:甘塘分输站是兰银线、西气东输一线、二线间的联络站,本站于2013年经过改造,站内埋地管道防腐层比较复杂,对场内与干线管径一致的进站、出站和越站旁通管道为三层PE防腐,其它埋地管道采用液态环氧 聚乙烯冷缠带防腐,一些异构件则为液态环氧 粘弹体 聚乙烯冷缠带防腐。站内无区域阴极保护系统,为保障场站的埋地管线运行安全,本工程拟对该站实施区域阴极保护。

1.2.2西一线64#阀室恒电位仪改造项目,64#阀室恒电位仪(HDV-4D/3)于2004年投运,至今已运行14年,目前恒电位仪设备老化陈旧频繁发生故障,长效参比电极测量误差较大,需更换恒电位仪,重新埋设长效参比电极。

1.2.3西二线彭阳压气站、海原压气站恒电位仪改造项目,将PS-3F恒电位仪设备由银川站运送至海原压气站,运距275km,将PS-3F恒电位仪设备由中卫运送至彭阳压气站,运距300km;采用镀锌角钢制作恒电位仪支架2个,长1m、宽0.6m、高0.2m。恒电位仪设备安装2台;阴保电缆、数据信号采集信号线拆除;阴保电缆电缆敷设;动力电缆敷设;标识制作及安装;阴保系统调试。

1.3技术要求:具体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施工地点:甘塘联络站、彭阳压气站、海原压气站、西一线64#阀室;

1.5计划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20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中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工程设备、材料质量合格率100%。

符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T 21447-2008、《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 21448-2008、《石油天然气站场阴极保护技术规范》SY/T6964-2013,《区域性阴极保护技术规范》Q/SY 29-2012等施工及验收规范。

1.7资格审查:本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年审合格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施工机械和设备、技术水平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和履约合同的能力;

2.2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近3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

2.3 人员、设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上述人员需提供2018年连续不少于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拟投入的设备等满足本项目工程施工要求;

2.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至今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2.5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的;

2.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2015年至2017年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单位财务报表。

2.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认可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8 HSE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认可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承包商投标。

2.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 7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在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2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须填写汇款附言:“HYXY-ZB-2018-GC0417 标书费”。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号:********2517

账号:****************077

3.3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和标书费后 2 日内寄送,寄送的付款方式为收方付。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5月 23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3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4.2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不少于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只接收电汇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HYXY-ZB-2018-GC0417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至“3.2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中。


六、开标

5.1开标时间:2018年5月 23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3室。

5.3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邮编: 100120

联 系 人: 蒋女士、李先生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hyxy_zb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项目:兰银线甘塘分输站区域阴极保护改造、西一线64#阀室、西二线彭阳压气站、海原压气站恒电位仪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HYXY-ZB-2018-GC0417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潜在投标人名称


*潜在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


2

潜在投标人联系方式

*姓名及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3

*是否需要邮寄招标文件

是□ 否□

4

地址(需要邮寄时提供)


5

招标文件信息

纸质版 份,电子版 份

6

*电汇方式及金额

个人汇款□ 公司汇款□金额:

7

*购买人签字

年月日

注:

1、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与此表中登记的内容不符,且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书面要求招标机构修改的,将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

2、以正式印刷的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电子版招标文件仅供投标人参考。

3、标书费的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正确填写“潜在投标人名称”和“潜在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的信息,如因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造成标书费发票开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票若有特殊需求(如购买方发票信息必须填全),请在相应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期结束前书面明确说明,否则不予考虑,由此产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签: 恒电位仪 阴极保护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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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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