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土建工程第1合同段和第6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土建工程第1合同段和第6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杭长高速公路杭州至安城段工程项目土建工程第1合同段和第6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杭长高速公路杭州至安城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8]68号文批准建设,并列入2008年浙江省基本建设计划。浙江杭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
1、杭长高速公路杭州至安城段起点桩号为K0-986,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北段K87+360对应杭长高速公路的桩号为K0+000(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与杭长高速公路交叉点),终点位于安城西北侧的李王山山脚,与杭长高速公路安城至泗安段起点相接,终点桩号为K64+959.830。技术标准为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K0-986-K1+620设计速度80km/h,其余路段设计速度120km/h。桥梁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路基宽度28m。本次招标为2个施工合同段,各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第1施工合同段:K0-986-K0+700,主线长约1.686 km,其中枢纽互通立体交叉1处(主线特大桥1601.30米/1座,匝道桥:大桥3226.16米/9座,中桥100.44米/2座,通道箱涵30.0米/2道,以及绕城公路拼宽:大桥542.88米/2座,中桥168.32米/3座,接长通道箱涵74.63米/3道。接长圆管涵39.0米/2道。)。工期2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第6施工合同段:K14+040-K18+400,主线长约4.360km,其中特大桥1003m/1座,中小桥64m/1座,通道桥106m/3座,互通立交1处(主线桥253m/3座,匝道桥142m/2座),软基处理800m。工期2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资质要求
①第1施工合同段: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且满足本工程强制性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第1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②第6施工合同段: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且满足本工程强制性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第6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③在杭长高速公路杭州至安城段已中标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其它施工企业只可参加1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通过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应及时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投标人可于2009年7月1日至7月7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9:30至16:30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联系电话:****-********,****-********)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800元,招标人根据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相关负责人参加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7月8日14:30 时,集中地点:浙江省安吉递铺镇吉庆桥(安吉县委党校教学楼B楼)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7月8日16:30 时,地点:浙江省安吉递铺镇吉庆桥(安吉县委党校教学楼B楼)
7、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承包人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登陆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mctc.cn或http://www.zmctc.com,并请在投标截止期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0日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单 位: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信息大厅)
电 话:****-********
9、招标人定于2009年7月30日9:00时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10、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的规定以银行电汇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银行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出,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开户名:浙江杭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杭州至安城段项目专户
账 号:****************965
开户行:安吉县工商银行营业部
招标人:浙江杭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安吉递铺镇吉庆桥(安吉县委党校教学楼B楼)
邮 编:31330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徐小坤
招标代理: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溪路131号黄龙世纪苑4-301
电 话:****-********
传 真:****-********
网 址:Http://www.txem.net
邮 箱:txgcgl@163.com
联系人:刘宝平、陈海飞
招 标 人:浙江杭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文档附件:********139*****86880.doc">主要数量及强制性资格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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