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练市至杭州段工程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练市至杭州段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06-092
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市至杭州段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浙发改设计[2006]52号文批准建设,根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417.03款的相关内容的要求,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业主)、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L11合同段承包人)、浙江省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路面L12合同段承包人)(下称招标人)决定对本工程中的桥梁伸缩装置供应及安装(下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市至杭州段工程,主线全长50.94km,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28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互通连接线1条,即练市南连接线(桐乡段),长2.67km,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2.本次招标的桥梁伸缩装置供应及安装共分3个合同段,各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为:
第SSF1合同段:K0+000~K21+000,主线长21.000km,练市南连接线(桐乡段),长2.675km,其桥梁伸缩装置工程量为:异型钢伸缩装置D40型、D60型、D80型、D120型各约80.9米、1575.2米、808.5米、473.4米。
第SSF2合同段:K21+000~K51+573,主线长20.948km,其桥梁伸缩装置工程量为:异型钢伸缩装置D60型、D80型、D120型各约1711.1米、754.5米、1254.1米。
第SSF3合同段:K0+000~K51+573,主线长51.573km,其桥梁伸缩装置工程量为:模数式多向变位伸缩装置D160型、D240型各约2273米、106米。
计划工期:本次招标的桥梁伸缩装置供应及安装分两期进行,一期为K0+000~K41+350,二期为K41+350~K51+573,工期为4个月,同时要求最后一座桥梁的伸缩装置在桥面沥青铺筑完成后10日内必须完工。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3.凡国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1~2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合同段):
(1)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具有生产桥梁伸缩装置的行业资格,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伸缩缝产品符合交通部行业标准。
(2)提供的伸缩缝产品应是部、省交通质检部门抽检为合格的产品。
(3)参加第SSF1、SSF2合同段的投标人,自2006年6月1日以来,具有高速公路桥梁伸缩装置的供应和安装经验,且已完成单个高速公路工程3000m及以上桥梁伸缩装置的供应和安装业绩,信誉良好的单位。参加第SFF3合同段的投标人,自2006年6月1日以来,具有高速公路桥梁伸缩装置的供应和安装经验,且已完成单个高速公路工程2000m及以上伸缩量不小于160mm桥梁伸缩装置的供应和安装业绩,信誉良好的单位。
(4)本次招标的伸缩装置,第SSF1合同和第SSF2合同段采用异型钢桥梁伸缩装置,产品应符合JT/T327-2004《公路桥梁伸缩装置》标准的要求;第SSF3合同段采用能满足多向变位要求的梳齿板式或模数式伸缩装置,产品应符合JT/T723-2008《单元式多向变位梳型板桥梁伸缩装置》和符合JT/T327-2004《公路桥梁伸缩装置》标准的要求。
(5)一个制造商或一个品牌的货物,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的,均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产品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可于2009年7月2日至7月8日(双休日除外)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营业执照副本、公告第3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复印件到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5号位,联系电话:****-********)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及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7月9日14:00,地点:湖州市练市镇宋浜兜浙北公司。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7月9日14:00,地点:湖州市练市镇宋浜兜浙北公司。
7.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好承包人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
8.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缴纳开标日当月的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9.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3日10:0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单 位: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信息大厅)
电 话:****-********
10.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出席。
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银行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银行电汇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投标人若参加2个合同段的投标,须提交2份投标担保。
招标人: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练市镇宋浜兜浙北公司
邮 编:313013
网 址:http://www.zjzb.com.cn
联系人:颜永华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5室
邮 编:310014
网 址:http://www.ydsws.com
邮 箱:czy@ydsws.com(提问专用)
联系人:陈振宇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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