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仓市广电总台采购“蓝光录放像机”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关于太仓市广电总台采购“蓝光录放像机”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太仓市广播电视总台拟对专业广播电视设备演播室“蓝光录放像机”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蓝光录放像机采用专业蓝光盘为存储介质,专业蓝光盘具有稳定性高、安全性强、价格便宜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各电视台在高清化时代作为台内节目存储、播出、交流的主要手段和方式。

目前,太仓市广播电视总台高清化建设已展开,原有存储、播出、交流的标清磁带录相机和磁带已停产,因此需要购置具有稳定性好、安全系数高、性价比高等特点的蓝光录放像机和蓝光盘以替代原有标清设备,满足总台高清化建设对节目存储、节目交流的要求。本次拟采购产品在设备性能和使用功能上需求如下:

一、支持记录1920x1080MPEG HD422 50Mbps/MPEG IMX50/40/30Mbps和DVCAM等高标清信号;提供HD-SDI输入输出、模拟复合输出、HDMI输出;配备慢速搜索/快速搜索拨盘和精确RS-422 控制(精确到帧),具备标准的上转换/下转换功能。

二、支持记录1920x1080XAVCIntra422100M/MPEGHD42250Mbps/MPEG IMX50/40/30Mbps和DVCAM等高标清信号;提供HD-SDI输入输出、模拟复合输出、HDMI输出;配备慢速搜索/快速搜索拨盘和精确RS-422 控制(精确到帧),具备标准的上转换/下转换和交叉转换功能,支持最新的三层和四层蓝光盘。

在设备性能和使用功能要求,目前国内没有厂家能生产提供以上功能的相关产品。

2018年4月18日,广电总台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且该类产品无国产设备,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产品,该类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18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携生产厂家技术参数等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太仓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监督电话:****-********

采购单位:太仓市广播电视总台

地址:太仓市科教新城书院路103号

电话:****-********

联系人:王曙

太仓市广播电视总台

2018年5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论证 进口产品 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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