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战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战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战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5月03日11: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5月03日09:00至2018年05月10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23日09:00 | ||
开标地点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5.09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 舒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899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警官 联系电话:186*****9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197号4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 舒138*****899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战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战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80957HW0452-0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舒
项目联系电话:138*****8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
地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
联系方式:杨警官 联系电话:186*****9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 舒138*****899
代理机构地址: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197号4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编号:ZZ80957HW0452-0036
1、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的委托,对已批准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战备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战备物资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Z80957HW0452-0036
2.3资金来源:本级投入
2.4采购金额:350920元
2.5采购内容:战备物资后勤用品、医疗设备及电子产品采购
2.6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7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将合同设备全部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到货后免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
2.8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供应商资格要求(如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所投产品销售和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3营业执照内具备符合该招标项目的营业范围;
3.4投标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许可证及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设备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3.5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
3.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类似项目供货经验,供应商须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近三年(2014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设备的供货经验,提供以上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非连续,2017年新注册的企业可以不提供);
3.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北京时间,同下),下午14时至16时,在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投标登记。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潜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来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书(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需提供材料,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报名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9时,地点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
联 系 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186*****910
地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 舒 联系电话:138*****899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197号4号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3.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所投产品销售和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3.3营业执照内具备符合该招标项目的营业范围;3.4投标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许可证及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设备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3.5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3.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类似项目供货经验,供应商须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近三年(2014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设备的供货经验,提供以上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非连续,2017年新注册的企业可以不提供);3.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00至2018年05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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