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日喀则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A、B片区招标项目中心试验室招标招标公告
2018年日喀则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A、B片区招标项目中心试验室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FD-XZ-2018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日喀则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A、B片区招标项目已由日喀则市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发包人)为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8年日喀则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A、B片区招标项目中心试验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8年日喀则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A、B片区招标项目中心试验室招标;
2.2建设区域范围:日喀则市境内;
2.3项目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为全一标段,包含两个施工合同段(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2018年日喀则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A、B片区招标项目范围内的中心试验室。
2.5服务工期:施工承包阶段检测服务期+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检测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附属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通过省级(或自治区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是入库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试验检测机构名录内的企业。
3.2 为保证检测工作的独立客观性,投标人与本项目土建、监理承包人具有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13年3月以来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在部级或省级网站查询,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若网上能够查询的还须附网站截图。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或2015、2016、2017年度)经有资质的财务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显示财务状况良好。
3.5拟委任本项目的试验室主任:1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质检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本项目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的试验室主任业绩或试验检测负责任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且未在其他项目任职。
3.6 拟委任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程师:4人,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质检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且未在其他项目任职。
3.7现场试验检测员:6人,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证书。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连续6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工伤、养老),且人员的注册类证书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相应投标人名称一致。
3.8提供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试验室主任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9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参与投标。
3.10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不低于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人员和业绩。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018年日喀则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心试验室片区中的二个标段投标,仅能获取一个标段的中标(若评标结果评定同一投标人为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则选择投标价高的标段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7日(5月5日、6日正常接受报名),每日10∶30—12∶30至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一份电子文档<PDF格式,光盘刻录>,复印件须采用彩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以下资料的(1)(2)(3)项和《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另单独提供一份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同时应该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
(4)本公告第3条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还包括身份证明和专业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自身情况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23日上午9:30,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日喀则网上发布。
7.本项目中心试验室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西藏日喀则市黑龙江南路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日喀则市雅喜阳光花园南栋27号
邮编:857000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50*****778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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