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2009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政府2009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西樵镇人民政府2009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为了加强招标项目的管理、提高招标工作质量,现决定对西樵镇辖区内按规定必须进行集中招标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优秀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招标范围:2009年度在西樵镇辖区内按规定必须进行集中招标且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工程项目(含勘察、设计、施工)的招标代理服务。
服务期限: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具体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报名条件
⑴ 佛山市内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资质或以上(含乙级)的单位;
⑵ 持有《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并已通过了2008年的年度考核;
⑶ 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范围内设有固定办公场地和营业网点,能够在2小时响应接受项目服务委托。
⑷ 在佛山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内设有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
4、投标报名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7月1日至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并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核查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 7月 1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228会议室
6、其它
7、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发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汇款帐号:162*****40000941,收款人户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佛山南海西樵信用社登山分社,)款项来源:西樵镇人民政府2009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费)。投标时须出示经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确认的已缴交本工程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凭证的证明给招标人核实,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财政所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办公大院内
电 话: 0757- ******** 传 真:0757- ********
联系人: 李小姐 日期:2009年 7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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