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总工会电梯招标招标公告

教育局、总工会电梯招标招标公告

卢湾区教育局、总工会电梯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委托,就卢湾区教育局及总工会电梯设备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 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LWZFCG09-10160

  采购项目:卢湾区教育局及总工会电梯设备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第一包:向明中学2台电梯

  第二包:五爱高级中学4台电梯

  第三包:总工会1台货梯

  (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

  包括上述设备在内的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整合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

  供货日期为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所投报产品电梯制造厂家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书、产品鉴定证书以及安装、维修保养资格证书;

  3、所投报产品电梯制造厂家必须已经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等相关认证 ;

  4、具有相应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资格证书以及安装、维修保养的经验;

  5、电梯生产厂或经销商(有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

  代理商投标必须有代理该产品资格证书或出具由制造厂家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电梯安装、维修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电梯设备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09年7月7日下午1:30-3:3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斜土路222号201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5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09年7月8日下午2:00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向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代理单位将于2009年7月9日下午16:00前负责统一解答(传真形式发布)。

  联系人:华小姐 联系电话:135*****145******** 传真:*********103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7月28日(周二)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卢湾区斜土路222号103会议室(请携带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

  八、2009年7月2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整于卢湾区斜土路222号204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其他人员将被拒绝入场。

  九、备案单位: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斜土路222号201室。

  联系人:朱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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