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道路建设及路域景观工程PPP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河口区道路建设及路域景观工程PPP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河口区道路建设及路域景观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东营市河口区湖滨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就河口区道路建设及路域景观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8-43号)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8-43号
2、项目名称:河口区道路建设及路域景观工程PPP项目
3、项目授权主体:河口区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东营市河口区湖滨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5、招标人: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东营市河口区湖滨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6、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共分为4个子项目,建设内容分别如下:
1.河口区北外环西延工程
东起滨三路,西至滨渤路,新建道路长3029米、宽16-24.5米,同时建设跨草桥沟桥1座,长100米,宽27米,修建涵洞4个。本子项的项目实施机构是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
2.河口区海宁路北延工程
南起河滨路,北至北外环,建设道路长1885米、宽22-32米。其中,河滨路至河雁路段长425米,主路宽22米,两侧各设5米宽人行道,铺设雨污排,栽植行道树;河雁路至北外环段长1460米,宽22米,铺设雨污排。同时,建设跨朝阳河水系涵洞桥1座。
本子项的项目实施机构是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3.湖滨新区路域景观工程
实施河滨路、滨三路、康宁路、河祥路4条道路路域景观提升,绿化、硬化总面积246600平方米。
(1)河滨路景观。实施河滨路(康宁河水系桥至草桥沟桥段)景观提升,两侧设30米宽绿化带,铺装2米宽人行道,绿化、硬化面积16万平方米。
(2)滨三路景观。实施滨三路(河滨路至黄河路段)景观提升,两侧设15米宽绿化带,实施节点绿化5000平方米,铺设2米宽人行道,绿化、硬化面积2.9万平方米。
(3)康宁路景观。实施康宁路(滨三路至康宁河水系段)景观提升,两侧设16米宽绿化带,铺装2米宽人行道,绿化、硬化面2.82万平方米。
(4)河祥路景观。实施河祥路(湖滨路至海宁路段)景观提升,两侧设11米宽绿化带,3米宽行道树池,铺装2米宽人行道,绿化、硬化面积2.94万平方米。
本子项的项目实施机构是东营市河口区湖滨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4.河口区部分道路雨污分流、道路及绿化提升工程
对海河东路(渤海路-钻井街)、海河西路(渤海路-钻井街)、钻井街(海康路-海盛路)、静安街(德胜街-渤海路)、河旭西路(运二路-渤海路)、兴盛街(和平街-黄河路)、河龙小区北侧支路(河龙街-朝阳街)、商业街(黄河路-渤海路)、育英街(湖滨西路-海康路)、团结街(和平街-渤海路)10条支路进行雨污分流、道路及绿化提升。改造道路71506平方米、绿化23180平方米、人行道40471平方米,铺设雨排管线4850米、污排管线5620米,清淤管线3100米。本子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是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局。
本项目总投资为22939.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733.9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279.64万元(包含迁占费1659.10万元),预备费925.64万元。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政府出资方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及移交等工作。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3年(含建设期1年)。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资格预审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1.2申请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财务要求
2.1申请人2014至2016(或2015至2017)年度每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流量为正值,2014至2016(或2015至2017)年度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营业不足3年的申请人自企业成立至公告之日均盈利,经营性现金流量为正值,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2申请人至少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2.2.1申请人的自有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18000万元人民币。
2.2.2申请人的自有资金不低于23000万元人民币。
3.业绩要求
申请人至少具备以下其中一项业绩:
市政工程业绩:
(1)须为2015年1月1日以来在建或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综合工程项目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单个合同金额须为2亿元人民币(含)以上;
PPP项目业绩:
(1)须为2015年1月1日以来的PPP项目业绩,日期以PPP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总投资额须为2亿元人民币(含)以上;
(3)通过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查询,公开项目信息的项目。
注:类似工程或 PPP 项目业绩须为市政类,业绩须为投标人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母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等其他单位提供的业绩无效。
4.信誉要求
4.1申请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
4.2申请人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5.其他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资格预审;
5.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5.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评审小组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五、资格预审报名
(一)资格预审报名需提交资料:
1、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能识别二维码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二)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三)资格预审报名地点: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区海通路柏年大厦C座526室)。
注:资格预审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申请人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资料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24日上午9时。
(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河口区湖滨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6*****678
采购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海通路柏年大厦C座526室
电 话:****-*******
联 系 人:刘 女士
电子信箱:sdtqz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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