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中西餐厅通用餐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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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西工大招采(货)-2018-032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学校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22万元,招标人为西北工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有限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供货期

项目概况:用于长安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餐饮用的中西餐厅通用餐具等。

采购数量:1批

供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0天

(供货期是指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将所供产品送达项目实施地点且经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所需要的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或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第6条相关条款。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第6条相关条款。

3.4投标人出具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如果报名单位>5家,将进行资格预审;如果报名单位≥3家并且≤5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如果报名单位﹤3家,将发布二次采购公告。

4.2资格审查费200元,报名时交纳。

5.报名

5.1报名时间:2018年5月4日至5月10日(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学校办公楼B座107室。

5.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如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提交资料

6.1签到时间段及地点:2018年5月16日14点15分至14点30分在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学校办公楼B座108室签到,签到时核对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未带身份证原件、迟到或未到均按自行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处理。

6.2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6.2.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资格审查事宜,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2.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或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6.2.3投标人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原件一份且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1万元。

投标人在提交上述资料的同时,需再提交一套与上述资料完全一致的复印件供招标人留存查看,并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3提交资料须齐全、真实、有效、完整且签章齐全,并完全符合要求,如有一项不合格,资格审查则不予通过。

6.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当前招投标资格状态有效,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相关信息查询以政府诚信平台和招标人认定的投标人存在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其中政府诚信平台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

8.联系方式

西北工业大学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地址:友谊校区学校办公楼B座107室

技术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 ***-********

商务联系人及电话:方老师 ***-********

9.其他

9.1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借用他人资质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列入我校不良行为名单。

9.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参考模板请在西北工业大学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网站“下载专区—常用表单”栏目中下载。

9.3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相关的其他资料均在西北工业大学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和“下载专区-项目资料”栏目中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和下载,不再另行发放纸质材料。

9.4如果本项目资格审查等信息发生变更,将在西北工业大学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网站“重要通知”栏目发布通知,请予以关注。

9.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西北工业大学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西北工业大学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2018年5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查 用餐 中西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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