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第一支队物资分批第二批第一批次招标公告
机动第一支队物资分批第二批第一批次招标公告
武警西藏总队机动第一支队物资分批采购
第二批项目第一批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8XZ*******
一、招标条件
武警西藏总队机动第一支队物资分批采购第二批项目第一批次已由武警西藏总队批准实施,招标人武警西藏总队机动第一支队,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战备物资、篷布、药品、天然气灶等采购;
2.2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4个标包;
一标包:各(大)中队战备物资;
二标包:康明斯篷布及迷彩伪装网;
三标包:常用药品;
四标包:天然气灶改造。
2.3项目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
2.4交货地点:以合同签订地点为准;
2.5交货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质量:以合同签订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 战备物资:
3.1.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战备物资代理商(提供厂家授权)或专业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人民币;
3.1.2公司(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3.1.3资信程度高、产品质量好,并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两个以上;
3.2康明斯篷布及迷彩伪装网:
3.2.1具有康明斯篷布及迷彩伪装网生产的独立企业法人的专业生产厂家或康明斯篷布及迷彩伪装网经营商公司(企业);
3.2.2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人民币;
3.2.3资信程度高、产品质量好,并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两个以上;
3.3常用药品:
3.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证书;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人民币;
3.3.2公司(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3.3.3资信程度高、产品质量好,并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两个以上;
3.4天然气灶:
3.4.1具有天然气灶生产的独立企业法人的专业生产厂家或天然气灶经营商公司(企业)
3.4.2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人民币;
3.4.3资信程度高、产品质量好,并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两个以上;
3.4.4设备厂家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采购经营范围;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7在西藏有固定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需提供联系地址、联络人及电话等详细资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经检察机关查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10被主管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报名。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04日至2018年05月10日,每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30 至17:30前到拉萨市金珠西路183号日月湖水景花园(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和投标。
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
1. 单位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能证明企业实力的其它资料;
2. 近三年(2014年-2016年或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财务报表);
3.类似业绩(2015年-2017年,新成立的企业以其成立时间提供业绩),最少两项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银行收款进账凭证或增值税发票);
4. 报名人应是本公司员工,需要提近六个月的劳务合同证明、社保证明(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社保证明);
5.提供原生产厂商项目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 经检察机关查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序无线胶装成册提交,原件备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武警西藏总队机动第一支队机关六楼。
5.2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武警西藏总队机动第一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83号
联系人:于先生
手机:139*****921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0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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