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霍城县清水河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霍城县清水河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霍城县清水河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8年霍城县清水河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伊农开办2018】35号文核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霍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供货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18年霍城县清水河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本项目共划分八个标段:建设规模:一标段:1支渠0+000-2+450段渠道及渠系建筑物;二标段:1支渠2+450-4+838段渠道及渠系建筑物;三标段:1-1斗渠、1-1-1斗渠、1-2斗渠、1-3斗渠、1-7-1斗渠及渠系建筑物;四标段:1-5斗渠、1-6斗渠、1-10斗渠、1-12斗渠及渠系建筑物;五标段:1-7斗渠、1-8斗渠、1-9斗渠、1-11斗渠及渠系建筑物;六标段:1-4斗渠、2支渠、2-1斗渠、2-2斗渠及渠系建筑物;七标段:7#、8#、9#、11#及12#田间道路及道路建筑物,补栽防护林50亩;八标段:钢闸门146扇。
2.2建设地点:霍城县清水河镇。
2.3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18年6月10日开工建设,2019年5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至七标段: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进行信息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八标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生产供应本次招标设备能力的供应商(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在新疆境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3.3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0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一至七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有二维码可供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被委托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应当是本单位人员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进行信息登记(报名现场查询)、企业近两年内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两个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反馈意见表)。
八标段:企业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经营范围)、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产品制造商有效授权书(代理商适用)、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近两年类似供货业绩(提供至少两个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以上证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均带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企业,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下午20:00),在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招标二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一至七标段800元/本/标段,八标段500元/本,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晚报》及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霍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丁美玲联 系 人:韩宁董启明
电话:189*****558电 话:173*****868 185*****300
8、监督电话
监督部门: 伊犁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监督电话: ****-*******
霍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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