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系统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网络系统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县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县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改造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ZCG2018-021
三、采购人名称:凤县人民法院
地址:凤县双石铺镇滨江路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1号楼502室
联系方式:183*****37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核心交换机、48口接入交换机、24口接入交换机、网络运维软件、光纤、网线、网络面板、网络模块及相关的辅材与整改优化(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3、采购金额:52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陕西省安防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壹级资质,陕西省外企业需具有安防技术防范从业单位壹级资质且在陕西省公安厅或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取得备案证书;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0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30至12:00及14:00至17:30(北京时间)
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对购买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人则出具本人身份证);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3)投标供应商的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3、发售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一号楼502室;
4、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24日14:00时
2、开标时间:2018年5月24日14:00时
3、投标开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1号楼502室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敏怡
联系方式:183*****37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支行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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