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养老护理员和老年人及失能老人家庭护理员培训招标公告
2018年中级养老护理员和老年人及失能老人家庭护理员培训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枣庄市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18年中级养老护理员和老年人及失能老人家庭护理员培训
编制时间:二零一八年五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018年培训中级养老护理员和老年人及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共计培训资金为人民币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其中:中级养老护理员计划培训150人,每人给予补贴1000元,合计培训资金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老年人及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计划培训4000人,每人给予补贴25元,合计培训资金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培训费用结算金额,以培训服务全部结束后,采购人实际考核核定的培训人数为准。中标的培训机构在全部培训服务工作完成后才能申请领取培训费用。
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中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内容及要求:
1、培训教材统一使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培训教材由中标的培训机构向受训人员免费提供。
2、培训课程依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
3、中级养老护理员计划培训150人。
4、中级培训不少于150标准学时。培训采取理论学习、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75学时,技能操作不少于75学时,分1期培训,培训授课全程录像。
5、培训机构在培训前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当前有关职业发展状况及本机构的实际培训条件,制定培训大纲。培训大纲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培训要求;
②理论知识培训计划,课时分配方案,选用教材情况;
③操作技能培训计划,课时分配方案,选用教材情况;
④培训期间组织受训人员到养老服务单位观摩学习计划。
6、培训机构应依据培训大纲和培训内容制定详细的课程安排计划,严格组织教学与实操训练。
7、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组织培训人员参加结业考试,考试合格的,获得中级养老护理员的资格。
8、定点培训机构的信息管理:对培训学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统一培训学员信息,以便采购人对培训基地的考核和监督。
(二)老年人及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培训内容及要求:
1、能够普及老年人护理常识,提高居家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护理能力,保证活动安全。
2、具有护理或临床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授课。
3、具有保证社区老年人及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培训的活动场地、设备和活动对象的宣传发动及组织能力。
4、全市原则培训80场,单场培训人数不低于50人,单场培训时间不少于90分钟,总计培训人数不低于4000人。
5、为促进培训开展,对每名参加活动的培训人员给予5元以上赠品。
6、建立活动档案,对单场活动要留有照片和录像资料、培训课件及受训人员签名册。
(三)培训机构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须为高等(高职)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或大中型养老服务机构等具有养老护理培训能力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业务范围。
3、投标人须取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办学批准文件);具有 1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办学经历(以办学许可证或办学批准文件批准时间为准);在枣庄地区具有固定的办学场所且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
投标人须具有取得护理(或临床)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取得心理学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其余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说明。
(四)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中小微型企业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或者声明函;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报价。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同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价格扣除优惠。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报价。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否则不予认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价格扣除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中级养老护理员培训:通过专业理论学习和操作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中级养老护理员,可以为服务对象提供更优良、更规范的服务。通过培训提高养老护理员的素质,达到培训上岗的要求。
2、家庭护理员培训:通过普及老年人护理常识,提高居家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护理能力。
3、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七)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1、采购人与中标人培训费用结算金额,以培训服务全部结束后,采购人实际考核核定的培训人数为准。中标的培训机构在全部培训服务工作完成后才能申请领取培训费用。
2、对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由培训单位向市级民政、财政部门申请培训补贴,并提供申请补贴人员详细资料(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专业、培训人员花名册等)。同时结合平常动态检查、考核情况,按照“考核到班,补贴到人”的计算办法,经民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的财政资金支付到中标的定点培训机构。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5月4日起至2018年5月6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5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枣庄市民政局
联系人:田兵
电话(传真):****-*******
地址:枣庄国际大厦10楼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庆琪
电话(传真):183*****891 ****-*******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武夷山路1518号,枣庄国际大厦704室
发布人:枣庄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4日 15时22分1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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