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创汇社区F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高新创汇社区F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拆迁第三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高新创汇社区F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创汇社区F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2018-ZB/S-138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拆迁第三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锦业二路蓝博公寓B区
联系人:纪工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1006室
联系方式:***-********/********转80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创汇社区F区内所有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期限2年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 住宅物业费不得高于1.1元/平方米/月;商铺不得高于3元/平方米/月。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三)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上一季度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1日(09: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
(三)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四)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8日15:00
(二)开标时间:2018年5月28日15:00
(三)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锦业路都市之门A座4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张时雯
电话:***-********/********转806
传真:***-********转80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锦业路支行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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