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岫岩县2017年水毁恢复工程
鞍山市岫岩县2017年水毁恢复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局以岫鞍公农发(2017)171号《关于下达2017年水毁恢复工程预安排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投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投资65%自筹3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岫岩县。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包括县级路2条,乡级路9条,村级路44条;防护钢护栏11830延长米。
二标段:包括县级路2条,乡级路17条,村级路100条;防护钢护栏400延长米。
三标段:包括大桥2座,中桥10座,小桥及涵洞122座;过水路面共431延长米。
2.3工程总投资:一标段:3860.925万元;二标段:4204.7752万元;三标段:2717.2792万元
2.4招标范围:一标段、二标段:路面、防护及安全设施。三标段:桥梁、涵洞及过水路面
2.5工期要求:一标段、二标段:
三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其他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各标段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公路工程壹级建造师]资格。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
项目总工各标段需具有道桥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过公路施工技术管理五年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
3.2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BBB级(含)以上信用等级;(信用辽宁网可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技标均无效 。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兼投兼中问题:本项目三个标段同时进行招标,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不兼中这三个标段。
3.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购买招标文件:
每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人民币),图纸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局
地址:岫岩县
邮编: 114000
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李通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
邮编: 114005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尹云峰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汇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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