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学校2018年度第一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学校2018年度第一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就杭州市拱墅区学校2018年度第一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CTZB-H180427XWZ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杭州市拱墅区学校2018年度第一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4 | 批 | 170万元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所需的厨房设备,使用单位包括杭州上海世外中学、浙江省杭州第十四中学附属学校、杭州市拱宸桥幼儿园、杭州市蓝宸幼儿园等四所学校,合同内容包括所有所需厨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含配套施工、辅材辅料)、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伴随的其他服务等。 | 预算170万,最高限价160万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非联合体。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或许可)证书;
(2)所投燃气灶具类产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8-05-03至2018-05-1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 报名/发售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1室
3.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5-23 13:30:00
七. 投标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秋霞街236号(汽车北站附近,融信学院府北门对面)杭州市飞虹路幼儿园二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18-05-23 13:30:00
九. 开标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秋霞街236号(汽车北站附近,融信学院府北门对面)杭州市飞虹路幼儿园二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31800.00元
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帐(非现金形式,自行缴纳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7331 6101 8260 0126 385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b)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3)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优先采购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4)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优先采购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4.供应商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层1701室),联系人:张女士、陈先生,联系电话:****-********。
5.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允许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正式注册登记。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不按规定完成供应商正式注册登记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拒绝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根据相关规定推荐其他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柳霞、谢武剑(138*****281)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8楼
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227号维元弄小区内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杭州市霞湾巷杭办大厦2号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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