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龙王山片区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黄冈市龙王山片区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黄冈市龙王山片区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黄冈市房地产管理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黄冈市龙王山片区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 | 总投资额 | 总投资48200万元(以项目可研为准),拟申请贷款38600万元,配套资本金贷款9600万元。服务费率拟按项目总投资的5%计算,服务费金额2410万元(另项目资本金和贷款本息据实结算)。 | |
项目编号 | HGJYCG-2018-70号 | |||
联系人 | 邹宏斌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56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名称:黄冈市大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中环路17号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黄冈市龙王山片区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 |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说明 | 本次采购项目内容为黄冈市龙王山片区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 | |||
论证专家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见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拟成交金额 | 总投资48200万元(以项目可研为准),拟申请贷款38600万元,配套资本金贷款9600万元。服务费率拟按项目总投资的5%计算,服务费金额2410万元(另项目资本金和贷款本息据实结算)。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4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七一路3号
联系人:程红霞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东坡大道58号
联系人:雷晓 联系电话:0713—*******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8年5月2日
专家1论证意见 | 根据市房管局和市大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黄冈市龙王山片区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符合财政部第74号令第38条规定,市房管局为该项目服务购买主体,市大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承接主体,其理由如下: 1、该项目属公益性建设项目,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作为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市政府原则同意市房管局作为该项目购买主体并批复。 3、市政府批复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大别山旅游公司具有旅游项目开发的资质和实力。符合承接主体条件和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专家姓名:熊风 职称:高级会计师 工作单位:黄冈市政协 |
专家2论证意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结合市大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龙王山片区棚户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方案的请示》(黄旅开发[2018]1号)和《市政府关于龙王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方案的批复》(黄冈政函[2018]20号)意见,同时,通过黄冈市大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情形,并建议将市大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承接主体。 专家姓名:占火先 职称:高级会计师 工作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
专家3论证意见 | 根据市房管局关于龙王山片区棚户改造服务项目购买服务主体及购买方式的要求以及市政府对本项目的批复意见,经对该项目审核,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条件,其理由如下: 1、市房管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市区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是合法购买服务主体。 2、市政府对市房管局购买服务方案原则上同意并予以批复(黄冈政函[2018]20号) 3、符合《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财政部74号令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因此,建议大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龙王山片区棚户改造承接主体。 专家姓名:袁友清 职称:经济师 工作单位:市物价局 |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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