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业务管理平台系统建设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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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业务管理平台系统建设需求公示


一、采购项目概况及预算安排情况:

枣庄市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业务管理平台系统建设项目是根据《枣庄市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实施方案》(枣政办字〔2017〕85号)要求,应用范围涵盖市、区(市)(包含枣庄高新区,下同)两级政务服务部门。预算金额65万元。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通过实行“一窗式”集成服务改革,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实现集成高效的政务服务,打造便民、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和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评审时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标准及相关规定

其他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四、采购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见采购需求方案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见采购需求方案
五、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1套
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调试运行和用户终验

交付或实施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

六、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自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本项目开发的功能和推广等所有承建内容,成交供应商须为用户提供至少三年的软硬件免费驻场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免费维护包括系统维护、故障检测、故障修复、性能优化、功能完善等。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七、验收标准:采购人以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合同为依据,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系统验收方案。

八、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见采购需求方案

发布人: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4日

发布人:枣庄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4日 22时19分16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业务管理 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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