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民生村房屋征收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民生村房屋征收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市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要求,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民生村民委员会就该单位房屋征收服务项目进行招标,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房屋征收服务
二、项目预算:新城街道民生 村房屋征收服务,共约 110 户,费用约110万元。
三、 本次招标为两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新城街道房屋征收服务,共计征110户,一标段约55户,费用约55万元;二标段约55户,费用约55万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经盐城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征收服务中心;
3、有固定的办公用房,持有盐城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核发的《盐城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岗位证》(B类)的房屋征收实施工作人员15 名及以上,有满足完成项目必备的交通车辆、通讯及办公设备等;
4、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实施过一项房屋征收项目,投标时需提供房屋征收合同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采购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7、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谈判文件发放
采购文件发放方式:到民生村领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5月 9 日上午 10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及开标地点:新城街道民生村部。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2000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 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 基本账户上汇出(新城街道财政所)。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基本账户许可证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能按时完成以上事宜,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也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投标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在定标后无息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即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七、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招标人及其他情况
招标人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蔡俊中 135*****836
地址: 新城街道民生村(九华山路西侧周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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