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摄影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2、所投产品必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登记表(如必须具备);3、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4、投标文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摄影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JZCG-18-43941) 3、预算编号:16-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摄影系统等设备;数量:1套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在合同签订后30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并一次性验收通过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5-06 2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5-11 2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资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5-06 20:00:00至2018-05-11 2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参投标单位可以在网上报名后,携带以下证件于2018年5月11日13:30至15:30(北京时间),前往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307会议室进行现场审核,逾期现场审核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本次投标。审核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5-2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5-29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307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307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纸质投标文件1正2副、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工具 六、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887号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606 | 邮编:201516 | 邮编:200540 | 联系人:金环 | 联系人:黄杨 | 电话:189*****808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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