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五台山垃圾清运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五台山垃圾清运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五台山垃圾清运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委托,经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2018第(023)号文件备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五台山垃圾清运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参与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五台山垃圾清运托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RCXZ2018-007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垃圾清运托管服务 | 1 | 项 | 32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2、范围包括: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进行垃圾清运托管服务。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周期:两年
4、服务地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四.参与投标的服务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正式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所提供证件为三证合一的证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所得税);近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资料须授权委托人携带原件及用A4纸规格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递交叁份,经审查合格登记后,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内容要求提供的资料仅作为报名使用,不作为投标人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5月07日至2018年05月11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忻州市忻府区光明西街蒙特卡罗山煤国际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05月28日09时30分
地点:忻州市忻府区光明西街蒙特卡罗山煤国际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890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光明西街蒙特卡罗山煤国际二楼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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