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城市环卫队购置8吨吸尘扫路车、垃圾压缩车、干式扫路车、除雪撒布机项目招标公告
乡宁县城市环卫队购置8吨吸尘扫路车、垃圾压缩车、干式扫路车、除雪撒布机项目招标公告
乡宁县城市环卫队购置8吨吸尘扫路车、垃圾压缩车、干式扫路车、除雪撒布机项目招标公告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乡宁县城市环卫队委托,就乡宁县城市环卫队购置8吨吸尘扫路车、垃圾压缩车、干式扫路车、除雪撒布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乡宁县城市环卫队购置8吨吸尘扫路车、垃圾压缩车、干式扫路车、除雪撒布机项目
二、项目编号:LFTLZH【2018】-043
三、招标内容:(明细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临汾市乡宁县城市环卫队
5、项目预算:*******元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五、所投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应为有效合法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社保缴纳凭证、社保明细(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6、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完税证明);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8、提供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情况的审计报告;
9、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告知函(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内出具);
10、投报产品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
11、投报产品(车辆)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提供证明文件,达到上户要求;并提供车辆整车环保公告及网上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11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3、地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1开标室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乡宁县城市环卫队
地址:乡宁县迎旭街
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郭荔
邮编:041000
E--mail:********8@qq.com
十一、本公告公示期为: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11日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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